继圣诞夜发布改进银行账户管理的文件后,周一下午央妈再次占据头条,出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尽管“网购党”们经历了8月份的各种不淡定,征求意见时给出不少白眼和口水,但随着《办法》落地,一切澄清证实后,大家终于放下心了。

  限额出来了,剁手党还可买买买

  “网购单日有限额、年累计有限额”,剁手党们直呼看不到天了。央妈已经不厌其烦的解释了N遍,网购不剁手。首先“支付账户单日限购5000元、年累计限制20万元”,小编觉得额度对众屌丝们也足够了。另外,小编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这些限额只是对于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限额,而非对网购的限额,除了支付账户,我们不还有银行账户吗。如果你够任性,网购超过限额,也很简单,先把你支付账户的钱扣除,然后从你绑定的银行卡里扣(也可全部从银行卡里扣),不需要我们另外进行操作,这方便,真正是极好的。

  证明“你是谁”,不再那么难难难

  央妈让我们方便的同时,也怕我们的钱被坏人弄走,所以要求开立支付账户时验证“你是谁”,又是验证,头疼不已啊。看了新规,小编终于松了口气,验证时,我们只要在网上填好自身的真实信息,具体验证都是由第三方机构搞定了,无需我们另外出力,一切都是So easy。还有,央妈给出了公安、银行、保险、证券、征信机构等等渠道,有近20个呢,什么验证1个、3个、5个的,一点也用担心了,都是小Case。

  快捷支付,还是那么快快快

  听到新规出台,小编甚是担心,快捷支付还像以前那么方便吗,是不是要东申请西注册的来回转悠?从头到尾顺一顺,看看都有哪些内容?原来只要我们提交申请,点头授权第三方机构对自己的银行账户进行操作,然后支付机构就来帮大家搞定后续手续,这点还是让小编有种高大上的感觉。以前快捷支付,小编想自己弄个额度、改个验证方式都挺麻烦,现在终于可以自主选择验证方式,顿时觉得满足感提升。让小编最为拍手称赞的是,央妈明确了银行是先行赔付的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