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公路旁绿化带栽种的花木好看,男子张斌便想占为己有。在妻子的帮忙下,他们驾驶一辆货车沿路“采花”。近日,衡阳市雁峰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斌罚金五千元。

  2015年3月10日晚,张斌驾驶一轻型货车搭载妻子谢敏(已不起诉),途经雁峰区某路段时,张斌下车盗挖了路边绿化带内一株紫薇花树,并要谢敏帮忙将树抬上车。

  随后,他又开车驶入白沙洲工业园外环路,在谢敏的协助下,盗挖了沿途路边绿化带内的19株桂花树、3株茶花树。经鉴定,共计价值2720元。夫妻二人行至衡阳市雁峰区罗金桥路段时被查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文中均为化名)(潇湘晨报 记者 刘双 通讯员 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