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税延养老保险在领取阶段是无需纳税的,严格来讲是一种免税计划,而不是税收递延计划。因此,建议参考税收优惠健康险的实施形式,明确参加个人养老险,如果采取的是生存年金形式,领取阶段也不应该征税。
今年我国将推出个人税延养老保险试点,有声音认为这意味着中国版IRA即将落地。尽管目前具体政策尚未出台,但就目前相关信息来看,两者除了同属第三支柱养老金计划外,我国的个人税延养老险尚不能称之为中国版IRA计划。
个人退休账户计划(简称IRA)是美国养老金体系的第三支柱,IRA最初是按照1974年美国国会通过的《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简称ERISA)建立的,是由联邦政府通过税收优惠发起、个人自愿参与的补充养老金计划。IRA计划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是传统IRA,允许个人在税前向账户缴费,账户资产的投资收益无需缴税,只有在账户资金支取时缴纳个人所得税。2013年的免税标准是50岁 以下者每年5000美元,50岁以上者为5500美元。二是罗斯IRA,个人以税后收入向账户缴费,但账户资金的投资收益和退休后的领取环节可以免税。
据美国投资公司协会统计,2012年美国40.4%的家庭至少持有一种IRA,其中约有32.5%的家庭持有传统IRA,其次约有16.8%的 家庭持有罗斯IRA。IRA一经推出就受到美国工薪阶层的欢迎,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是美国居民退休后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极大缓解了公共养老金体系的压 力。截至2014年末 IRA计划资产规模已达到7.44万亿美元,占GDP的比为42.8%,远超过401k计划的4.57万亿美元的规模。 IRA计划具有如下典型特点:
IRA是采取信托模式管理。出于对养老金资产安全考虑,目前国际上大部分养老金资产管理采取信托模式管理,信托模式具有资金安全隔离、运作透明、监管严格、操作灵活等优点。
因此,IRA一般在美国金融机构开设并托管,如共同基金公司、商业银行、寿险公司以及证券经纪商等金融机构。IRA的资金可以用来购买托管机构 允许买卖的多种金融产品。我国的个人税延养老保险虽然没有明确,但是从此前上海拟开展试点的相关报道来看,拟采取的是契约型的保险产品。
IRA更加突出投资功能。截至2014年末,美国个人退休账户持有的资产7.44万亿,绝大部分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其中近48%由共同基金管 理,通过证券公司持有股票、债券占比41%,商业银行持有份额为7%,寿险公司保险产品份额为5%。这是因为IRA缴费时间和资金存续期很长,参加人退休 后保障水平与其投资积累状况密切相关。
因此,IRA更注重投资功能,投资标的范围较广,包括共同基金,银行定存及理财产品,股票、债券及常规衍生品,寿险公司的年金产品等。特别是随 着美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投资者的成熟,大部分居民委托共同基金管理其IRA资产。我国个人税延养老险,其核心在于“保险”,即相关税收优惠只面向保险产品 放开,强调的是保险功能,而非投资功能。
IRA运营管理灵活便捷。首先,IRA能与401k计划衔接:401k计划是由雇主自愿发起,可能存在雇员在上一家企业参加了401k,但是下 一家企业没有401k计划的情况。此时,雇员可以将其401k账户资金转入IRA账户中,既减轻了原来企业管理成本,也方便了雇员对其退休账户统一管理。 二是IRA的特殊情况的借款计划。IRA计划中,个人面临疾病、教育、购房等特殊情况时,允许个人从该账户中借款,如果到期不能偿还则需返还此前的税收优 惠。
上述措施体现了IRA便利性,增强了其吸引力。我国的个人税延养老保险由于其保险属性,与第二支柱企业年金之间衔接存在诸多不便。同时,由于其账户资产是以保险产品形式存在,如果遇到紧急情况需要支取该账户资金也存在一定难度。
由上可见,个人税延养老险与IRA计划之间存在较大区别。此外,个人税延养老险真正落地还需解决几大难题:
第一,税收递延具体如何实现?IRA的税收递延体现在个人在领取阶段,根据账户资产累积额和领取方式进行征税。我国的个人税延养老保险如果以保 险形式实施,最终个人退休后将以生存年金形式领取。而生存年金作为“无赔款优待收入”,根据国税发[1999]58号文件规定:对于个人自己缴纳有关商业 保险费而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入,不作为个人的应纳税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按照现行政策,个人养税延养老保险在领取阶段是无需纳税的,严格来讲是一种免税计划,而不是税收递延计划。因此,建议参考税收优惠健康险的实施形式,明确参加个人养老险,如果采取的是生存年金形式,领取阶段也不应该征税。
第二,如何满足参加者多方面投资需求。IRA发展成功一个重要因素是将其定位于政府税收优惠下个人退休投资计划,事实也证明,IRA计划最终资产大部分 来自投资积累而非缴费本身。因此IRA给予了个人充分的投资选择权,允许个人在基金、股票、存款、债券、年金保险等多种资产中根据自身风险偏好进行资产配 置,突出投资功能。
我国的个人税延养老保险预计其将以保险产品为主要选择,其投资属性相对较弱。因此,应该考虑个人税延养老险能扩大投资范围,将理财、基金等比较成熟的金融产品纳入其中,满足个体不同需要。
第三,如何提高灵活便利性,增加吸引力。IRA 是一个投资账户,个人可以在不同投资管理人和投资标的之间自由转换选择,具有很强灵活性。如果税延养老保险只是以保险产品的形式出现,那么个人在选择一个 保险产品之后,如何实现退出以及转换,是否面临相关保险权益的损失?此外,每个人工作期间都面临疾病、买房等重大支出,如果不能从其中紧急借款,可能会降 低参加个人税延养老险的吸引力。
(本文作者介绍:人大管理学博士、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