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着刺骨的寒风,在娄新高速公路上,司机李朝魁与拖车施救员磨了好一阵嘴皮子,最终还是100元都没能少,40公里的路程,李朝魁交了2400元拖车费,平均每公里达到60元,是平常拖车费的两倍之多,拿着收条,面对着这天价拖车费,李朝魁知道自己“被杀猪”了,但又无可奈何,他希望通过本报呼吁,主管部门应该加强整治,避免更多的事故车主被宰。
“这不摆明在载客吗,40公里不到,2400块,哪有这么贵的?!”4月12日上午,在娄新高速41公里处,司机李朝魁气愤地告诉记者。
天价拖车费
安达公司揽业务给私车
李朝魁,河南省台前县马楼乡一位普通司机,近年来受公司派遣,驻点长沙,主要负责湖南省各市州电机等器材发货配送。李朝魁介绍,4月11日下午,他受公司的指令,从长沙送货到娄底新化,因为当天出车比较晚,李朝魁便在娄底住下。第二天上午,李朝魁驾驶福田中型货车,朝新化驶去。在娄新高速41公里处,李朝魁驾驶的货车抛锚熄火了。无奈,李朝魁只能拨打122,请求交通救援。
在高速公路上,李朝魁一边在车后放置警示标志,一边将车移到路肩等待救援。约半个小时,一辆标着交通清障的黄色拖车,驶到货车前面停了下来。车上下来一个穿交通警示服的中年男子,他将一个警示路锥放在清障车一侧后,就凑上前来,声称自己是安达道路清障救援公司的。
该施救员称,李朝魁开的中型货车,公司的拖车都调出去了,只有请私人的拖车来拖,李朝魁询问拖车价格,该施救员便拨了一通电话,挂完电话后,该施救员告诉李朝魁,从该地拖到娄底要收2400元。
“咋这贵呢?我们是经常跑这条线的,又不是不知道距离,拖回娄底,也就是三四十公里,正常收费20元一公里,加上起步费,也就是一千多一点。你这不是正常拖车费的2倍了!”李朝魁反问道。
“这也没办法,我们是代人家收。”该施救员称。
安全意识薄弱
天价收费不开发票
磨了好一阵嘴皮子,李朝魁只能服软认栽,施救员要李朝魁派一个司机随同他去公司取收据。同时给大拖车车主打了一个电话,通知他到高速公路来拖车。
交代清楚后,记者随该施救员上了清障车,前去安达清障公司。聊天中,该施救员称自己姓段,来公司拖车已经有一段时间,公司目前有5台小型清障车,1台大型清障车,因为车辆人手不够,只能去请私车来拖车。
“你这又不安放警示路锥,让我在高速上等,会不会有危险?”坐在清障车上,记者疑问道。
“没关系,他们很快就会来。”
“私人拖车,安全会不会有问题?”
“不会呢!”
大约30分钟的路程,清障车从娄底西收费站驶出三四公里后,来到安达清障公司,该公司大概一个足球场大小,里面摆放着一些废钢废铁,以及一些报废的车,施救员唤来一名中年女子,要该女子开拖车费收据。
记者问是否能开发票,该女子称,目前开不了发票,只能下次凭发票来取。随后,他便在一个收据上填上收费项目及费用,再盖上章递给记者。
4月14日,记者再次拨打该施救员的电话,询问发票是否开好,该施救员称还要等一天才能开。
娄底高速公路管理处:
将调查安达公司
湖南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收费标准中,规定一、二、三、四、五型车因事故或故障须拖离高速公路的,拖车费的基价分别是10公里280元、380元、450元、500元、580元。每超过1公里,分别加收15元、20元、22元、25元、27元。
李朝魁的货车载重范围为5-10吨,属于三型车,按照《通知》中的收费标准,10公里的起步价为450元,再加超出的30公里,22X30=660元,总共也就1110元,而安达清障公司介绍的私车拖车费用却是2400元,高出正常收费标准的一倍多。
在与施救员段某的聊天中,记者问及,安达公司是否会存在一种现象,就是沦为一个有资质的招牌,而将拉来的业务都转嫁给非法的私家车主,从而避开职能部门的收费标准,乱收费,该施救员只是很苍白的表示,公司不会这么做。
随后,记者将此事向娄底高速公路管理处反映,管理处白副处长表示,私家车没有资质,意味着没有经过专门培训,也没有专业的急救知识,这就会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安达公司如果没有车辆上高速拖车,只能将业务介绍给有资质的公司。
至于李朝魁反映的40公里收了2400元,明显是多收费,没有正常摆放路锥也是涉嫌违规操作,管理处调查核实以后将严肃处理。娄底高速公路管理处,将进一步加大打击没有资质私车上高速拖车施救的行为,同时,呼吁广大司机朋友拒绝私家车救援,并向管理处举报。
截至记者发稿时,安达公司一位姓罗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已经与事故司机协调好了,“我们退了他们1000块钱,他们也不会去告了。”
延伸阅读
反对垄断,效法海南
这些年,由于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虽然一些地方拖车乱收费的现象有所遏制,但是还有一些私营业主阳奉阴违,使事故车主在高速路上成为待宰的羔羊,目前,从全国各地传出的一公里收费6060元,10公里上万元,20公里2万元等乱象不断见诸新闻媒体。
众所周知,高速公路上的施救都带有明显的公益性,一般由政府提供,收取的费用也基本是救援成本。如果拖车施救这件事交给了盈利机构来承担,双方可能就会有讨价还价的空间,因为所处位置悬殊,施救者很可能趁人之危狮子大开口。
近年来,国务院有意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的工作,因此相关的管理部门应当尽快的组建反垄断的执行机构,落实在高价拖车费的这个问题上,使其趋向合理。解决“天价拖车费”问题:要么将交通事故救援公益化,对事故车辆实施免费救援;要么实行充分市场化,以救援机构公平竞争、事故车主“用脚投票”促使施救费用回归合理水平。对于类似于“挟车要价”的恶劣行为,相关部门必须用法律武器对涉事企业予以严惩。
事实上,国内一些地方已先行一步。关于拖车费,经海南省物价局批复,海口市2007年就对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含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故障和违法车辆拖曳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普通公路(含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故障和违法车辆拖曳与行驶不分路程远近,实行统一收费标准。海口的这个做法,值得各地政府部门借鉴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