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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南债券资金115亿 重点保障住房教育支出

来源:华声在线-湖南日报2012年5月31日【评论0条】字号:T|T

    本报5月30日讯(记者 苏莉)今天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分组审议关于2012年湖南省地方债券资金安排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我省今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15亿元,其中,省级债券资金将安排13亿元用于保障性住房、教育等重大公共支出。

    全省债券资金由省财政综合考虑各级各地财力规模、负债水平和民生支出需求等因素统一测算分配。今年安排省级债券资金59亿元,市县债券资金56亿元。

    59亿元省级债券资金,除偿还到期债券46亿元外,安排重大公共支出13亿元。具体项目为:保障性住房支出7亿元,教育支出6亿元。根据今年中央下达的建设任务,2012年省财政共需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16.3亿元,此次通过债券资金落实7亿元,其余通过预算安排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统筹解决。教育支出专项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和城市义务教育扩容改造。

    因为增加债券收入,省级预算收支发生变化。省人民政府向本次常委会会议提出了2012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2012年,省级预算总收入调整为1950.4亿元,与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省级预算相比增加115亿元;省级预算总支出调整为1950.4亿元,与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省级预算相比增加115亿元,预算收支保持平衡。

    常委会委员审议认为,各级政府和部门要严格预算管理,申请转贷债券的市县政府必须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要加强债券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县政府要建立债务偿还机制,落实偿还责任,积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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