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新版湖南省学生资助政策来了,中职生可享受每年 6000 元的国家奖学金

  又到一年入学季。贫困家庭学生别发愁,国家已有一整套完善的政策,确保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目前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 “ 三个全覆盖 ”:即各个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湖南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具体有哪些资助政策?各地学生资助热线电话是多少?8 月 30 日,湖南省教育厅作了详细介绍。

  据了解,这次首次设立了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也体现了国家对于中等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长沙经贸职业中专学校校长周永亮认为,此举能很大程度上改变社会对中等职业教育的评价和认识,也为减少部分中职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奠定了非常重要的基础,让中职学生更有获得感和尊严感。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平均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1000 元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在我省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可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平均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1000 元。资助面全省平均为在园幼儿人数的 10%,其中贫困县资助面为 15%,其他地区为 7.5%。

  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

  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为:免学杂费。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对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 1000 元,初中生每生每年 1250 元;非寄宿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从 2019 年秋季学期开始纳入补助范围,补助标准按照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的 50% 核定,财力允许的市县可以适当提高。

  高中生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2000 元

  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予以补助。

  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2000 元,可以分为 2-3 档,最高 3000 元 / 年,最低 1000 元 / 年。其中,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最高档 3000 元 / 年的标准资助。

  中职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 2000 元

  对于公办学校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 ( 含县镇 ) 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和部分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城市户口学生的 10% 确定)可按收费标准免除学费(除戏曲专业外的艺术表演类专业暂不免学费),民办学校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标准免除部分学费,学费标准高出国家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向学生收取。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所有涉农专业学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学生(县城除外)和部分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 15% 的比例确定),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 2000 元。

  从 2019 年秋季开始,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二三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 6000 元。名额由上级部门分配,全省每年约 1000 名。

  湖南此次还明确,在非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同等享受入园补助金。地方政府如财力允许,可为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教辅材料费,可为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教辅材料费。

  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在享受教育部门国家资助政策同时,可叠加享受扶贫部门 “ 雨露计划 ” 助学补助,其中深度贫困县学生每人每年 5000 元, 其他县市区学生每人每年 3000 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除享受教育部门的资助政策外,可叠加享受残联部门的助学补助,其中残疾学生每人每年 1400 元,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每人每年 1000 元。除以上国家资助政策和省级教育扶贫政策外,各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根据实际享受当地政府资助、校(园)内资助和社会资助。

  潇湘晨报记者李柯夫长沙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