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取消对生育二孩的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以实施“全面两孩”生育政策为重点,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修订《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完善配套衔接政策。

  取消对生育二孩的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有机整合生育服务证、母子健康手册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等证件,落实母婴保健、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咨询指导和服务项目。

  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儿童医院(专科)建设,扩大产科、儿科服务能力。加强儿科医生学历教育与专业培养,争取省内医学院校恢复儿科系招生,并努力进入国家队。全面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出生缺陷综合防控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5、三类对象纳入农村奖扶范围

  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的信息采集,加快实现县乡计划生育、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保健、预防接种、居民健康档案等个案信息交换。实现国家与省级计划生育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户籍管理、婚姻、人口健康、教育、社会保障等信息共享。

  从今年开始,将早婚早育、未达生育间隔、终生未生育但合法收养子女且符合农村奖扶其他确认条件的三类对象纳入农村奖扶范围。将流动人口纳入城镇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范围。深化湘粤区域协作,拓展湘赣桂黔渝川等周边、多边省份的区域协作,启动环洞庭湖区域协作。

  6、促进医患关系和谐

  加强医疗服务监管,确保医疗安全。开展肿瘤等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管理,强化临床药事管理。

  保障血液供应,促进临床合理用血,巩固血站血液核酸检测全覆盖成果。

  持续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加强优质护理服务。完善“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预防处置机制,促进医患关系和谐。

  7、启动陆空立体化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建设

  实施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重大疾病为重点开展防控工作,强化免疫接种。做好血吸虫病、艾滋病、结核病、尘肺病等综合防治,实施好重性精神病救治、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等为民办实事项目。

  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继续推动农村改厕工作。注重城乡居民饮用水、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和病媒生物监测。

  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监测、风险评估机制和及时预警,启动陆空立体化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