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1702人

  “这么长时间了,你们在行业管理上采取了什么措施?效果怎么样?请你向组织说明!”

  “说实话,工作确实做了,但效果不怎么明显。我们行业有特殊性,管好有难度……”

  “既然管不好,我们建议组织考虑将你调离岗位;如果出现失职渎职,依纪追责……”

  这是2015年初,省纪委有关负责人对一家行业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的一场约谈。约谈中,谈话干部“红了脸”,被谈干部“出了汗”、“排了毒”。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发现苗头性问题就要“拉警报”,碰到红线就坚决“踩刹车”。如果碍于人情面子,对小问题视而不见、抓而不严,或是高举轻放,这就是失职。

  这次谈话对被约谈干部的触动、单位的促进效果明显。该干部回去后,狠抓工作落实。2015年底,在省委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这家单位取得了考核高分。

  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更加注重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才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之义。

  省纪委出台了《关于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谈话函询的实施办法》。2015年,全省开展谈话函询1716人次,其中,省纪委谈话函询403人次。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1702人,党纪重处分和作出重大职务调整3814人。

  “没有安全就没有纪律审查。”依法依纪、安全文明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的前提。省纪委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指导,通过严格监督检查,经常 性开展突击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加强规范管理,深化纪律审查安全工作。同时,开展执纪检查,纠正纪律处分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维护纪 律审查的权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