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改革动力,最大程度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省国资委主任丛培模介绍,实施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企业,涉及不同部门,覆盖不同行业,情况千差万别,难以按统一的时间节点推进。
为此,省国资委和各部门根据《实施方案》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区分轻重缓急,坚持先易后难,分三批推进:对已充分沟通、达成共识、具备实施条件的 部门所属企业第一批率先实施;对还存在分歧、经过沟通能达成一致的企业,经协调后确定在第二批实施;对移交方式一时难以明确或目前还不具备脱钩移交条件的 企业,放在第三批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此外,结合企业现状,省国资委坚持一企一策、因企制宜,切实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实行分类监管。
“对直接移交企业,省国资委始终坚持‘出资人引导、市场化运作’,根据企业性质、资产状况、发展前景等,切实加强企业的分类监管和重组整合。”丛培 模介绍,其中,有的作为省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有的重组整合成新的集团,有的吸收合并到省国资委现有监管企业之中,有的纳入湖南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进行 管理。
“通过加强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更好发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优势,最大程度地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丛培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