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近日,湖南明强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强集团”)董事长、怀化市政协委员周明强因犯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两罪并罚,被怀化市鹤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240万元。

  经查明,周明强以修建奥迪4S店的名义,伪造政府批文和投资意向书,与多家施工单位重复签订合同。这些企业包括江西万通、张家界辉宏、江西六建等20家建筑单位,收取合同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共计2365万元。

  周明强还在2008年至2013年期间,以公司经营、房地产开发、修建4S店为由,许诺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进行融资,非法吸收资金共计8609万余元。周明强以明强集团经营、房地产开发、修建奔腾、铃木、奥迪4S店等需要资金的名义非法融资,并以许诺支付月息二分至七分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向不特定社会公众79人非法吸收资金共计86090800元。至案发时止,尚欠集资本金30909695元无力偿还。

  周明强供述,其在上世纪90年代末就开始向社会借钱融资,一直到2013年底。

  “营业收入不稳定,借的债务又需要支付利息,不得已才开始大规模再次进行融资借钱。”周明强说。

  记者刘双方瑜通讯员何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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