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俊钧同志作为临湘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抓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一手硬、一手软”,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过程中,责任落实 不力,对临湘市连续发生3名市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构成失职错误。杨林彬同志作为市纪委书记,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第一 责任人,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不到位,对同级班子成员监督不力,监督责任严重缺失,构成失职错误。对黄俊钧、杨林彬同志落实“两 个责任”不到位问题的追责处理,表明了省委、省纪委坚决追责问责的鲜明态度,释放了有责必履、失责必究的强烈信号。

  省纪委负责同志表示,履行“两个责任”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纪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把“两个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里、扛在肩上,不当“老好人”,敢于得罪人,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以 严厉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