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株洲新闻网11月30日讯(记者 胡文洁 通讯员 佘新建 郭雯)他,老成持重,勤勉敬业,为人行事低调,对同事热情,曾经是行业内的全国劳动模范;

  同样是他,与供应商吃吃喝喝,前后十多次,收受他人送上的红包礼金共计20万元。

  近日,记者从石峰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株洲某大型国企品质部经理王进(化名)涉嫌受贿一案已在石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被供应商逐渐蚕食的理想信念

  王进的前半生很顺利。35岁,他成为该公司一个子公司的部门经理。4年前,他更是成了行业内的全国劳模。

  曾经的王进,工作认真,生活也简单,除了钻研业务之外,就是在家照顾妻儿。可自从王进当上部门经理后,有了一定成绩,面对办公室里络绎不绝的供应商队伍,他开始有了些变化。

  他从开始的每天回家吃晚饭,变得每天很忙碌,不按时回家,并经常与一些供应商去唱歌、洗脚。慢慢地,王进还开始与某些供应商称兄道弟,供应商对他的阿谀奉承使他逐渐飘飘然起来。

  最后,那些红包礼金就在吃完饭、唱完歌之后,堂而皇之地塞进了王进的口袋。,而收到钱后,供应商想要承接项目、供应产品等时,王进总得“帮上一把”。

  年薪30万的他,为何还受贿

  据介绍,参加工作20多年后,王进目前的年薪有30多万元,在株洲,这算得上是不错的收入了。

  而他收受的贿赂,根据检察机关侦查结果,其实总量并不多,“每次收受的贿赂款基本在1万元左右,有时候甚至只有几千元,最大的一笔也只有5万元,总共涉案金额20万元。”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

  相对他的年薪来说,王进根本不缺这点钱。为什么一个不缺钱的人,会因为这么一点钱,走上犯罪的道路呢?

  “以往发生在国企内的职务犯罪案件,作案者嫌收入不高是导致职务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但王进不属此类。”办理过10多年反贪案件的石峰区检察院反贪 局教导员刘泰文认为,理工科出身的王进,进入公司后,一心扑在专业上,业务水平确实优秀,为自己的人生积累了坚实的发展基础,但他的法律素养却令人担忧, 平时学习法律知识不系统,对法律的理解不全面。“他总以为收受一点别人的红包礼金,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就不算受贿,为自己收钱找借口,他甚至认为,逢年过节 时供应商给他送点钱,是朋友之间正常的人情往来。”

  每次接受讯问,他都泪流满面

  “现在,在看守所里的他十分后悔,痛不欲生,经常说自己对不起公司,对不起家人……”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每当接受检察机关的讯问时,王进都会流留下悔恨的泪水。

  “与一般的刑事犯罪不同,职务犯罪的嫌疑人多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及社会地位,像王进这样,年收入高,但还是因为收受供应商的小恩小惠而让人生栽了大跟 头,实在让人感到遗憾。”承办检察官认为,一些案例提醒人们,人若不畏法,心中无法度,不时刻绷紧法治之弦,就很可能堕入犯罪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