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部门曾介入此事,但因屋主患有精神疾病难以沟通而无可奈何

  □ 邻居:希望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这一问题;否则,只能卖了房子换住处

  湘潭在线11月28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唐岱)  11月26日,家住雨湖区江麓兴安村7栋的姜俊娇反映,她的邻居常年在家中收养流浪狗,多时养了20余只、少时也有10多只,不仅影响周边的生活环境,甚至威胁到居民的生命安全。

  邻居已不堪其扰

  当天上午,我们赶到雨湖区江麓兴安村7栋,来到了姜俊娇女士家楼下。还只靠近单元口,就闻到了臭味,上到一楼,臭气愈发浓烈。同时,从姜俊娇邻居家的防盗门后还传来狗叫声,细细听来至少有七八条狗,“就是这一户人家,害得我整天不得安宁!”

  姜俊娇告诉我们,1996年她们一家三口搬入兴安村,2009年前后邻居陈芳(化名)也搬了进来。当时,陈芳在这套60多平米的房子里只养了两只狗。不料此后几年,陈芳不断从外面捡拾或者收养小狗,随着小狗数量的激增,给她家带来的困扰越来越大。

  姜俊娇说,因为陈芳家的狗已经数次将人咬伤,每天早晨陈芳开门遛狗时,她前后十几分钟都不敢出门,即便上班迟到也只能在家躲着。而此起彼伏的狗吠及恶臭,更是时刻困扰着她和家人。“我每天回家都要提根棍子,时刻提防狗会冲出来咬我。”

  已经数次咬伤人

  走访中,我们从居民口中得知,陈芳家的狗确实已经数次伤人。家住兴安村8栋、67岁的周艳秋老人就是受害人之一。2013年5月28日早上6点多, 他刚刚出门准备晨练,不巧撞上陈芳开门遛狗,“‘哗啦’一下从单元口冲出来七八条狗,都朝我扑了过来!”此后,老人被这群狗围攻,其中3只狗分别咬伤了老 人的右臀和右小腿,右小腿的伤口疤痕现在仍清晰可见。

  8栋70岁的黄昭莲老人说,就在今年夏天,她5岁的小孙女也不巧撞上陈芳遛狗,小孙女还给一只狗扑倒在地、吓得哇哇大哭,所幸路人及时呵斥,才将她小孙女救下。“她家的狗咬人不是一次两次了,经常有外面的人被咬了,上门来讨公道。”

  这时,有居民告诉我们陈芳回家了,待我们折回陈芳家敲门,屋内却只有阵阵狗吠声,始终无人理睬。

  “她是这样的,有人来协商或者调查,她连门都不会开,派出所来了也一样。”姜俊娇无奈地说。

  打算走司法途径

  既然所养的狗已经数次伤人,陈芳为何始终我行我素呢?

  经多方走访后我们得知,陈芳原是江麓集团的职工,但一直患有精神分裂,在今年年初已因精神疾病从单位退休。几年来,派出所、城管、社区多次积极介入,但因陈芳患有精神疾病而难以沟通,最终只能不了了之。

  据了解,2006年,湘潭发布了《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市城区养犬的通告》,《通告》规定,市城区养犬坚持审批许可、强制免疫、严格管理的原则。 居民住宅区禁养烈性犬、大型犬。市城区养犬须凭市动物防疫监督站制发的动物健康合格证到县级公安机关申请许可,取得市公安局制发的《湘潭市城市养犬许可 证》和犬牌。户外携犬,要给犬只束以犬链、系挂犬牌。

  此外,未系挂犬牌且无人牵领的户外犬,视为野犬,由公安机关捕杀;不能提供犬牌的,由公安机关送指定场所寄养。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放任、驱使犬 只恐吓、伤害他人的,违规养犬或拒绝、阻挠捕杀违规犬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携犬者未当即清除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的,由市城管执法处理。

  目前,不堪其扰的姜俊娇已经打算走司法途径来解决这一难题,“如果这样还不行,我只能想办法把房子给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