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达3万元以上

  居民收入稳步增加,人民生活得到改善。2014年各区县(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均达9%以上。从收入总量来看,各区县(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 配收入均达3万元以上,最高的天心区达4.15万元。在四县(市)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除宁乡县为1.97万元外,其余三个县(市)均超过2万元。 人均居住使用面积除开福区略低于目标值外,其余区县(市)均已达全面小康标准;人均储蓄存款除浏阳、宁乡因人口数较多稍低外,其余区县实现程度均达90% 以上;文教娱乐服务支出较快增长,各区县(市)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消费支出占消费支出比重提升幅度均达1个百分点以上,最高的雨花区达6.6个百分点;农村 居民安全饮水比率除长沙县、浏阳市略低外,其余区县均达90%以上;行政村客运班线通达率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