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保护文化名城,又突出山水洲城
“一主两次五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既要保持长沙历史文化名城的风貌,又要突出“山水洲城、一江两岸”的城市总体形象。
根据《规划》,长沙市区北至湘春路,东南至芙蓉路、建湘路、白沙路,西至湘江,总面积5.60平方公里,为明清长沙老城范围,重点保护历史城区范围内整体风貌、重要街巷格局和历史街区等,控制建筑高度。靖港、铜官、大围山、黄材、沙田、巷子口、文家市和乔口等8个为规划保护历史名镇;彩陶源村、新开村为规划保护历史文化名村。
规划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2处:岳麓山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和古城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历史文化街区2处:太平街历史文化街区、潮宗街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4处:开福寺历史地段、西文庙坪历史地段、省立一师范历史地段、化龙池历史地段。
《规划》中,市域内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168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处,湖南省文物保护单位113处,长沙市文物保护单位44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建设进行保护控制,划定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建设协调区,明确保护要求。同时,对近现代保护建筑和近现代优秀工业建筑予以保护,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制订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