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彭玮蔚 通讯员 余颖 吴礼强 实习生 李叶萍)仅仅因为在打工时,与湖南工友发生了一些不愉快和口角,犯罪嫌疑人陈某森就萌生了在长沙公交车上纵火报复的想法。记者从昨日举行的雨花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开放日”活动上了解到,陈某森于昨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同时,雨花区检察院公布了详细案情。
今年20岁的广西桂平籍嫌疑人陈某森,仅有初中文化,15岁后就到广东打工。在周围邻居眼中,陈某森性格内向,不喜欢和别人讲话。 2014年7月9日,陈某森通过QQ向哥哥陈某发来一段话,“生不如死,从小到大没有跟爸妈说一句我爱您们。孝顺过,对不起!不孝子。”当时,陈某觉得不正常,立刻向陈某森进行询问。“你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了”,他说:“没什么事,只是一时感触。”“你下班了吗?”“我没工作了”,“为什么?”“不想做了。”很快,陈某森就挂断了电话。总觉得有些不对劲的陈某再次打电话给陈某森,可陈一直不说。
7月6日,陈某森从广东佛山坐火车来到杭州找工作,可是一连找了两天都没有结果。陈某森为什么会来长沙纵火呢?据其交代,就因为之前打工时,和湖南工友发生过一些不愉快和口角。“我在坐火车到杭州来的过程中,看到了7月5日发生在杭州的公交车纵火事件的新闻,当时就萌生了一点想效仿他这种行为的想法。”陈某森说。
7月10日早上7时许,陈某森到达长沙火车站。“吃了中饭以后,我就带着装有2瓶花露水的行李在火车站的地铁入口进入了地铁站。”陈某森说。开始他是想在地铁里面放火的,但是看到地铁里面的学生很多,而且有很多小孩。“我不想伤害这些年纪很小的人,就放弃了在地铁站纵火的想法。”陈说。7月11日凌晨4时多,他下定决心去实施报复行为。于是,他把花露水倒在绿茶瓶子里,来到公交车坪等公交车。
11日清晨5时15分左右,陈某森上了7路公交车。5时30分许,当7路车行驶至韶山路曹家坡路段时,陈某森将瓶内的花露水用打火机点燃,洒在公交车车厢内,蹿起的火苗有一尺多高。公交车驾驶员立刻靠边停车,打开前后门,并将火扑灭。事件中没有乘客被烧伤,车辆没有造成重大损失,也未对交通造成影响。随后,陈某森被警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