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湖南(记者 张杰灵) 9日至11日,汨罗市公安局在政府论坛相继发出网帖,对汨罗市职业中专学校学生李某死亡作出情况说明,本网记者向汨罗市公安宣传科室王主任电话核实,确认该消息确为该局发出。近日,“汨罗市职业中专女生遭捆绑死亡,家属讨说法被上百警察镇压”消息受到大量网友关注,相关消息微博转评达近1500次,对于案情一时众说纷纭。12日,逝者李某家属在政府论坛发表校园闹事致歉申明:“沉浸悲痛,未了解事因。”
汨罗市公安分局9日至11日申明:
关于汨罗市职业中专学校学生李某死亡的情况说明
2014年4月5日晚上10时58分,我局川山派出所接汨罗市职业中专学校保卫科老师电话报警称:该校信息技术科11级计算机2班学生李某(女)在学校寝室死亡。
接警后,我局刑侦大队和川山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第一时间现场勘查:死者衣着整齐、手部无附着物,口内有少量白色泡沫,有割腕伤痕,尸表其他部位无损伤痕,尸斑、尸僵已经形成,死者床上旁边有水果刀和散发农药气味的八宝粥瓶子(已保留完整的视频及图片并固定现场)。民警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4月4日下午1时许,死者在学校附近一超市购买一把水果刀(已调取超市视频监控);4月5日上午11时许,死者在高家坊镇一农业服务站购买一瓶农药(已取证);在死者的书桌抽屉里发现死者生前写下的一些文字,文中流露了思想消极、对生活厌倦、轻生内容;另在其作业本中,发现了交待饭卡如何处理的内容(文字现保留完整)。经公安机关初步调查,结合现场发现的刀具、农药系死者自己购买的情况,符合自杀特征。因其父亲在国外务工未归,公安机关暂未对死者进行尸体解剖检验,最终结论待尸体检验后发布。
汨罗市公安局
二0一四年四月九日
关于汨罗市职业中专学校学生李某死亡情况的补充说明
2014年4月5日晚,汨罗市职业中专学校发生学生李某的死亡事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指派民警全力调查此事,并于4月9日晚发布了相关调查情况的说明。事发后,我局刑侦技术人员及时勘验固定现场,后将死者遗体依法存放于位于殡仪馆内的刑事技术专用法检室,以便等待家属同意后进一步检验,并未强行火化。因死者家属至今未同意尸体解剖检验,死因认定暂无法进行。根据我局目前调查取证的情况,现就死者家属在网帖中提出的相关质疑,补充说明如下:
关于死者的伤痕,我局刑侦技术人员现场勘验及法医对尸体尸表的检验,死者除左手手腕处有一道约5×0.5厘米的割伤外,身体其他部位无损伤痕。家属所质疑的死者背部等处淤血现象,经法医认定,系尸斑(尸斑是由于人体死亡后血液循环停止,心血管内的血液缺乏动力向尸体低下部位血管充血的结果,表现为透过皮肤呈现出来的暗红色到暗紫色的斑痕);关于家属在网帖照片中呈现的死者手部有绳子的问题,我局刑侦部门技术人员勘验现场时,死者手部无附着物。经查证,家属在网帖照片中呈现的绳子,是因为死者遗体已产生尸僵现象,双臂张开无法复位,殡仪馆的工作人员为固定复位所系(有目击证人证实);关于死者是否系服毒自杀,须由法医进行尸体解剖检验,提取死者相关器官组织,与现场提取的散发有农药气味的“八宝粥”瓶内的残留液体送检,才能根据检验结果进行认定;关于家属在网帖中质疑事发现场死者床单、手机、电脑的去向问题,我局刑侦部门已对死者的床单和手机作为物证原物进行了提取。刑侦部门勘验现场时,未发现电脑(有死者同学证实);关于家属质疑校方监控视频损坏问题,我局民警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向校方调取相关监控视频资料时,发现监控设备确系早前损坏,无法调取。
目前,此事还在依法处置之中,相关进展情况我局将第一时间发布。
汨罗市公安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逝者家属致歉申明原文
湖南省汩罗市橫柏镇王玉林:关于我女儿李娜的死亡,因本人沉浸在悲痛之中,未详细了解事因,便发送不实网报,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在此本人表示深深歉意。此事实属女儿自杀,自杀原因公安机关正在调查侦破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