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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警方为农民工讨薪1.2亿 欠薪6千入刑最高判7年

A-A+2014年4月12日08:21三湘都市报评论

  本报4月11日讯 今天上午,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新闻发布会,警方将保持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全力维护百姓合法权益。2013年,全省警方共为47.99万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2亿多元。 

  查处欠薪案件1852起

  省公安厅副厅长谭和平介绍,2013年,全省公安机关共查处欠薪案件1852起,涉及农民工47.99万人。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117起,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2亿多元。其中,通过公安机关立案前调解,涉案人员主动支付劳动者报酬8400多万元;通过公安机关侦办刑事案件,为劳动者挽回劳动报酬3675万元。仅2014年春节期间,全省公安机关就立案侦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42起,为劳动者挽回劳动报酬1200多万元。

  遇到恶意欠薪请投诉

  “遇到恶意欠薪,受害人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的劳动监察支队投诉。”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提醒。接到投诉后,劳动监察支队会根据受害人投诉的情况,前往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如果属实,劳动监察支队会向该欠薪单位开出一份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

  倘若该单位还不支付拖欠的工资,或采取转移财产、逃匿等方式逃避,那么劳动监察支队就会移送警方进行查处。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6000元以上的;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4万元以上的,警方就会对此立案。“一旦查实,最高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民警介绍。

  提醒

  讨薪者务必保留好劳动合同与工资条

  警方提醒,普通市民如遭遇恶意欠薪,请保留好原始用人劳动合同和单位开出的工资凭证,比如工资条、收据、账本、出勤本等,这些都能作为证据。如果市民前往欠薪单位讨薪,遭遇暴力事件,可采取摄像、录音等手段保留证据。民警提醒,在办案过程中,经常遇到农民工没有注意保存好工资条和合同的情况,大部分人没有这方面的意识,这给后续工作带来很大影响。

  案例

  拖欠工资337万元,包工头被取保候审

  2013年11月25日,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到桃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报警:从2012年9月开始,桃江县玉潭实验学校施工方负责人吴某恶意拖欠181名工人工资,数额超过300万元。该局治安大队经过调查后正式立案。民警了解到,2011年,吴某承包建设桃江县玉潭实验学校综合楼和第一教学楼。2012年9月1日工程完工后,吴某拖欠181名工人工资共计337万元。此后,吴某不肯露面,工人们无法讨回工资。

  2013年12月20日,民警在桃江县浮邱山乡将吴某抓获。经过民警的调查、协调,吴某支付了拖欠的全部工资,公安局依法对其取保候审。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陈昂 

  通讯员 颜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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