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4月8日讯(记者 易征洋)今天下午,记者从湖南省永州市政府获悉,湘江源头位于永州市蓝山县已经得到国家水利部的认可,永州市拟通过开展湘江源头区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制定划定湘江源头保护区,实施封闭性管理。
湘江在永州境内流长223公里,占湘江总长的26.1%,境内流域面积21464平方公里,占湘江总流域面积的22.7%。湘江永州段污染治理,直接关系到下游7个市州湘江治理的成败。永州市政府承诺,保护好湘江源头,既是光荣,也是义不容辞责任。
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对永州提出具体要求,到2015年,湘江永州段流域的企业污水稳定达标排放,涉重金属企业数量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8年下降 50%,局部地区水质恶化趋势得到彻底遏制,全流域水质实现初步好转。湘江干流出境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以上标准要求。
2013年省政府考核永州的33个项目已经完成30个。2014年拟实施的项目中,5个矿山废水治理和回用工程项目全部动工;11个尾砂库治理工程处理 前期准备阶段;18个企业事业范围废水治理项目全部实施,其中5个已经基本完成,准备申请验收;11个关闭淘汰搬迁项目正拟实施。
“由于基础差、底子薄,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部分矿区虽然经历过大力治理,流域水质得到明显改善,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部分群众生产生活受到影响,治理恢复的任务依然很重。”永州市环保局负责人今日表示。
调查统计显示,永州市零陵区石期河流域堆积在矿山的尾渣达到了500万吨以上,废弃的采矿坑1000多个,破坏的植被近15平方公里,需要治理的大大小小尾矿库600余个、河流30公里,环境治理和恢复工作量大。
永州市常务副市长易佳良表示,治理湘江,首先应尽快建立完善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将市州湘江干流出境断面的水质情况作为考核目标,上游地区出境水质达 到或优于相应水功能区域要求的,由省里统一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给上游地区进行补偿。达不到相应要求,通过减少上游地区财政转移支付给下游地区以补偿。
易佳良呼吁,湖南应设立湘江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尽快研究制定湘江干流和主要支流两岸500米范围内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或退出的补偿政策和标准,明确补偿资金来源和申报办法;研究落实淘汰落后产能补偿资金和关闭矿山遗留环境问题治理资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