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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残联:贫困残疾人家庭硕士可获3000元/年资助

来源:湖南日报2012年12月10日07:37【评论0条】字号:T|T

   本报12月9日讯(记者 沙兆华 通讯员 文立平)今天,记者从湖南省残联获悉,从明年开始,我省扶残助学受惠对象将从残疾人大学生扩展到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

  日前,省残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湖南省残疾人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资助管理办法》,将受助对象从残疾人大学生扩展至贫困残疾人 家庭大学生子女,受助标准也相应提高。受助残疾人大学生为:参加高考、研究生考试取得入学资格的残疾人和参加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相应学历 (位)证书的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指:参加高考、研究生考试取得入学资格,父母有一方为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子女。

  受助标准为:残疾人大学生按专科学生3000元/人、本科学生4000元/人、硕士及以上层次学生5000元/人给予一次性资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按专科学生1500元/人、本科学生2000元/人、硕士及以上层次学生3000元/人给予一次性资助。

  据省残联摸底调查,明年起,我省每年将有400名残疾大学生和2600名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享受到此项助学政策。明年的受助对象为2012年1月1日以后通过国家全日制统考入学在读或者通过成教、自考、在职研究生考试取得学历(位)证书的资助对象。

  申请人即日起可登录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门户网,填写《湖南省残疾人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资助申请审批表》,于12月31日前持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提交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审核。县级残联每年8月底前将资助资金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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