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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特大捕杀贩卖野生鸟类案:11年肆虐湘粤的屠鸟链

来源:新华网2012年11月1日09:51【评论0条】字号:T|T

  原标题:湖南特大捕杀贩卖野生鸟类案:11年肆虐湘粤的屠鸟链

  11年肆虐湘粤两省的“屠鸟链”——透视湖南一起特大捕杀贩卖野生鸟类案

  新华网长沙10月31日电(记者刘良恒)在湖南省湘潭县杨家桥镇,有一个以犯罪嫌疑人吴某为首的长期非法狩猎野生鸟类的犯罪团伙,11余年来猎捕的野生鸟类已逾万只,并形成了肆虐湘粤两省的黑色“利益链”——湘粤两地警方近日联手破获了这起特大捕杀贩卖野生鸟类案,从客车中解救了618只正被运往广东的野鸟,随后依法逮捕了该团伙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吴某和钟某。

  捕鸟“小团伙”背后隐藏着“大黑手”

  今年3月份,湘潭市森林公安局接到市民举报,有不法分子在湘潭市长城乡繁荣村捕杀鸟类。经周密部署,湘潭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彭浪平3日晚带队出警,一举抓获3名正在收网捕鸟的不法分子,现场收缴非法捕猎的鸟类40余只,捕鸟网1张,装鸟笼3只。

  此案发生在禁猎期内。经过湘潭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站的工程师鉴定,这40多只鸟中有丝光椋鸟31只、白头鹎8只、珍珠斑鸠1只,均属湖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湘潭市森林公安局局长李红勇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刘某等三人供认曾多次非法捕杀野生鸟类,数量达上百只,并且还有专门的销售渠道。“我们推测,在这个‘小团伙’背后还藏着一个非法捕猎的‘大黑手’,随后吴某进入了我们的视野,但他当时只是收购人,我们没有十足证据可以抓他。”李红勇说。

  湘潭市森林公安局怀疑吴某并非只有“收购人”这一简单身份。随后,湘潭市森林公安局立即与湘潭市公安局相关部门、湘潭市岳塘公安分局、高速交警等协作展开调查,发现吴某实际上在背后长期操控着一个非法狩猎野生鸟类的犯罪团伙。

  10月5日凌晨,在潭衡高速交警大队协助下,湘潭森林公安局在潭衡西高速公路杨家桥收费站截获了一辆开往广东的客车,查获8箱野生鸟类,共计618只,其中水鸡612只,夜鹭6只。吴某闻讯仓皇外逃,23日潜回湘潭时在湘潭市区一歌厅被捕。

  李红勇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非法捕捉、贩卖20只以上最普通的野鸟(如麻雀)就构成刑事犯罪,50只以上的案件是重大案件,100只以上属特大案件。

  据悉,618只获救野鸟已经分别被送往湘潭市和平公园和湖湘公园放生。

  “捕运销”黑色利益链条横跨湘粤两省

  据犯罪嫌疑人吴某交代,他非法狩猎野生鸟类已达11年之久,不仅专门从天津购买了50张专业捕鸟网,同时还在湘潭县杨家桥镇峡山口租了一丘田,并在田里种满芦苇,在芦苇田里布满捕鸟网,利用MP3播放鸟叫声吸引野鸟前来觅食,然后相机将其捕获。

  李红勇告诉记者,吴某团伙在湘潭捕获的鸟类多为候鸟,少数为留鸟,种类有水鸡、夜鹭、麻雀、斑鸠、小黑、七七鸟等,一次少则几十只,多则数百只。另外,吴某与妻子、小舅子不仅常年捕鸟,还在湖南捕杀候鸟最严重的娄底和邵阳地区大量收购野鸟,“吴某非法狩猎和收购的野鸟,都通过固定的物流渠道以每只几毛钱至几十元的价格销往广东专门的收购商,早就形成了‘捕运销’一条龙的黑色利益链。”

  据吴某交代,野鸟在广东市场上需求很旺,青头水鸡每只卖15元,红头水鸡每只卖17元,夜鹭每只能卖35元,而野鸭的价格更是高达每只80元。仅仅在今年10月19日一天,吴某销往广东地区的野生鸟类就达5100只,该团伙非法捕杀贩卖的野鸟早已超过万只。

  根据湘潭森林公安局的调查,吴某将野鸟贩卖给广东佛山市三水区的钟某,钟某再将野鸟送往餐馆酒楼里牟利。在湘粤两地警方的协作下,10月26日,湘潭森林公安局派办案民警在佛山将涉嫌非法收购野生鸟类的钟某抓获。

  “这起非法狩猎案是湘潭地区近年来破获的数量最大、手段最专业、分工最明确、对野生鸟类危害性最大的团伙性犯罪。”李红勇透露,身为同案犯的吴某妻子、小舅子目前仍然在逃。湘粤两地警方近期还将联合追捕在广东从化地区非法收购野鸟的嫌疑人。

  拿什么拯救“愤怒的小鸟”?

  每年候鸟迁徙季节,位于雪峰山脉和罗霄山脉的“千年鸟道”不时传出过境候鸟遭到大肆血腥捕杀的消息。

  对于如何保护候鸟的问题,李红勇等从森林公安的角度给出了三条建议。

  第一,要在源头上加大对非法捕猎者的处罚力度。李红勇告诉记者,根据我国现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非法捕捉、贩卖20只野生鸟类就构成刑事犯罪,必须在源头上加大处罚力度,在事实准确和证据确凿的前提下,应该对非法狩猎者坚决予以刑事处罚。

  第二,林业部门和卫生部门应该加大宣传力度。李红勇说,广东等地自古以后就有“食鸟”的传统,但是未经检验检疫的野鸟极可能就是未知病毒的携带者。林业部门和卫生部门应该加大宣传,倡导餐饮新风,告诉市民食用野鸟可能存在的健康风险。

  第三,应该加强多警种、多部门的联动。湘潭森林公安局的办案民警普遍反映,单靠森林公安很难彻底打击“捕运销”野鸟的黑色利益链,必须加强多警种、多部门的联动。比如森林公安坚决打击捕鸟行为,交警部门在运输环节加强对可疑车辆的检查力度,工商部门在农贸市场、酒楼餐馆等流通环节加大查处力度,卫生部门从检疫角度加强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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