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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拟对公交车收停车费 每月每车位约460元 (2)

来源:法制日报2012年7月21日【评论0条】字号:T|T

  “去年年底湖南省政府确实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客运管理的意见》,提出公交车辆使用非民营停车场,免收场地占用费和停车费的指导思想。但是,这份文件并非实施方案或管理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雷毅华表示,他们也发现了湖南省政府文件和长沙市相关规定的矛盾冲突之处,一些公交公司在网上投诉表示不满他们也能够理解。但是,目前是过渡调整期,在没有更多的政府财政资金补贴和投入的情况下,在新的配套性的政策措施尚未出台前,长沙只能执行、维持原有的规定,按照物价部门核定过的标准收费。

  “长沙的现实出行需求和经济发展水平,还达不到廉价公交、福利公交的水平,因为油价、购车成本、配件、工资不断攀升,运营成本较高,而财政补贴也不可能像北京那样一年由财政投入140多个亿,需要票价来维持公交的正常运营,消化车辆购置和更新的成本。”当记者问到,为什么如今长沙公交的票价相对较贵,一元车越来越少,一些空调车即便不开空调上车也要收取两元时,雷毅华表示,公交的定票体制是经过物价部门核算的,不能随意更改。

  “自2008年以来,长沙每年都在增加公交投入,已经由以前每年800万元增长到了如今每年1.5亿元,但这些投入远远不够,因为其中的一半要用于车辆更新。”雷毅华认为,作为湖南省会城市,长沙今后将会配置更多高品质、舒适、环保节能的公交车,提升城市的形象。目前长沙正在申请国家的公交都市示范工程项目。如果申报成功,今后长沙将依托该试点工程来进一步推进公交体系建设和管理,为市民出行提供更好的服务。

  说法

  公交优先如何实现考验管理智慧

  “按照现代政府管理和运行的基本原则,上级政府的文件、精神和指令,下级政府理应积极贯彻落实,而不是寻找所谓的理由和借口加以抗拒。”长沙律师邹治华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长沙方面可能确实有着一些现实的困难和问题,但既然湖南省政府已经明确以政府文件的形式,明确规定“公交车辆使用非民营停车场,免收场地占用费和停车费”,那么,这种从根本上旨在还利于民、推进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惠民政策,就不能被地方政府部门以所谓的理由加以抵触。如果各地方政府都以一些所谓的现实理由抵触上级文件精神的落实,那么,不仅上级政府的权威性很难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体现,而且老百姓也会认为基层政府在人为克扣上级政府的制度福利,从而产生不满和抵抗情绪,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公交站场建设和维护确实需要一定的费用。但这是政府投资的,为什么还要对公交运行公司另外收费?这些费用,将来只怕会通过各种方式和形式转嫁到乘客的身上,最终损害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邹治华认为,即便要收费,也要认真做一番成本核算,不能比社会上的民营停车场的收费还高。

  “实际上,随着城市车辆的日益增多,如今长沙的道路交通正在日益拥堵,人们越来越多的时间和精力都耗费在了出行的路上。在这样的情况下,长沙的城市管理者理应向北京等城市学习,真正推行公交优先的发展战略,在政策、资金等各方面给予公交更多的扶持,而不是千方百计地想着如何从公交公司方面收取各种所谓的费用。”邹治华认为,如何真正贯彻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考验着现代城市管理者的智慧和水平。表面看来,公交车收取高额的票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公交的亏损,维持正常的运转,但如果政府方面能够投入更多的资金补贴,相应降低票价,让市民切身感受到公交的舒适和便捷,那么,将来必然会有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公交出行,从而减少小车的使用,减低能源的消耗,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最终促进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两型社会”的建设。(阮占江 张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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