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委干[2012]63号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以上企事业各单位党组(党委):
市委同意:
罗晓红同志任中共郴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副调研员;
吴小波同志任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免去其郴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职务;
许建辉同志任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王华玉同志任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毛建祥同志任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免去其郴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职务;
李辉美同志任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黄安国同志任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长跃同志任郴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李亚雄同志任郴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免去其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职务;
邓晓琼同志任郴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免去其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职务;
肖松柏同志任郴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兼);
何苹同志任郴州市公安局网监与行动技术支队政治委员(高配副处级),免去其郴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政治委员(高配副处级)职务;
免去刘少桂同志的郴州市公安局网监与行动技术支队政治委员(高配副处级)职务;
杜湘宏同志任郴州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免去其郴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职务;
凌衡郴同志任中共郴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市委610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桂阳监狱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张和平同志的中共郴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市委610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旭春同志任桂阳监狱党委书记,免去其郴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职务;
唐璨同志任郴州市地方志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免去其郴州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免去何柏保同志的郴州市地方志办公室党组副书记职务;
欧阳占才同志任郴州市信访局党组成员;
欧阳建华同志任湖南郴州经济开发区党委副书记;
喻敏同志为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政府副处级干部;
李弼清同志为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政府副处级干部。
中共郴州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