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谭琳静 实习生 吴茜)目前,各企业正在进行工商年检。如果你的企业在年检过程中遭遇工作人员擅设前置条件、拖延不办、态度蛮横刁难、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指定中介代办、违章收费等行为,请你及时举报投诉,工商局局长和纪检督察室主任为你做主。昨日,长沙市工商局在全系统公布七项年检验照纪律,并宣布,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机关、媒体曝光,一经查实,工商所长须引咎辞职,相关分局领导也将被追责。该局内部人员称,这是史上最严年检问责制。
本次规定的纪律规定:企业年检严格按照《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依法办理年检,严格按照省工商局综合业务系统流程办理,严禁年检验照办理超过规定时限;企业 提交的年检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核发《企业年检受理通知书》,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年检审核,严禁年检验照不按规定对企业进行核查;确需上门进行 实质性审查的,必须经工商廉政监督员副所长、所长签字确认,经分局、县(市)局监管科长、监察室主任审核后报主管年检工作副局长审批同意,方可派 两名以上干部上门实质审查,并填写《年检实质审查表》,详细记载检查情况备查;严禁年检验照擅自设置前置条件刁难行政相对人、索拿卡要和接受请吃请玩;
严禁不按年检验照项目和标准收费;严禁收费不开票,不使用规定票据开票;严禁与中介机构串通,不按规定办理年检验照或要求行政和对人接受指定中介机构的工商业务代理和其他服务。
市工商局表示,凡是违反省工商局和市工商局年检验照工作相关规定,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机关和媒体曝光,经查证属实的,情节轻微的,第一次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 ,第二次副所长引咎辞职,第三次所长引咎辞职,一个单位连续发生二次所长(含副所长)引咎辞职的,主管局长和单位“一把手”也必须引咎辞职,一年内不再安排相应的职务。情节严重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市工商局局长陈跃文表示,如果企业在年检过程中,遭遇种种不公的“潜规则”,可登陆长沙红盾网(www.csaic.gov.cn)进行投诉举报,或者,请拨打以下局长和纪检监察室主任电话进行直接投诉。
长沙工商年检投诉电话公示
职务 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市工商局局长 陈跃文 89971608 13874984567
市工商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何大荣 89971786 18973160050
芙蓉分局局长 熊国华 84771369 18973160101
芙蓉分局监察室主任 佘 安 84771341 18973160113
天心分局局长 颜德辉 85890688 18973160201
天心分局监察室主任 杨 政 85890628 18973160236
岳麓分局局长 李 季 88169987 13907482218
岳麓分局监察室主任 朱娟玲 88760921 18973160310
开福分局局长 邹 展 84204988 18973160401
开福分局监察室主任 刘跃文 84204964 18973160411
雨花分局局长 王金山 85880869 13808465412
雨花分局监察室主任 易 莉 85880870 13607497989
市场分局局长 徐一五 89971663 18973198300
外管分局局长 王承光 82813686 18973198328
高新分局局长 程 进 88995003 18973198338
经开分局局长 何元武 84020189 13317336606
长沙县局局长 廖 岚 86789969 18973160601
望城区局局长 冯 勇 88085311 13907494933
浏阳市局局长 李 荣 83611576 15974117999
宁乡县局局长 宋登红 15211003300 18973160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