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以为领导干部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小事,记错了、搞忘了,这些都不是理由,都会被算作漏报、瞒报,后果很严重。”4月7日,湖南省郴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市纪委通报了2016年以来查处的8起县处级领导干部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典型案例,一些漏报、瞒报的领导干部也为此付出代价。

  “这次通报的8名县处级领导干部中,七成以上属于不如实报告个人房产、财产及投资情况问题。”这位负责人说。

  记者在通报中看到,宜章县委原副书记张卫星就是其中一例。2016年1月,张卫星在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房产情况”时,将其位于郴州市人民西路一处房产填报为“以交易价100万元出售给谢某,并收取定金40万元”,掩盖其并未出售房产而是向谢某妻子张某借款40万元的事实;在填写“个人认为需要填写的其他事项”时,将从汝城县信用社贷款的490万元填报为“将此款借与几名亲戚”,未如实填报为“转借给邓某(非亲戚),并按月收取利息”的事实。因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反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问题,张卫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此外,汝城县委原常委、县人民政府原常务副县长陈向华不按规定如实报告房产、投资及购买股票等情况;市环保局原党组副书记、原局长曹元生不如实报告个人房产情况;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原局长全良娥不如实报告本人及配偶房产情况;该市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副书记朱江在任临武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期间,不如实报告2010年以其子名义购买一套商品房、2012年以他人名义投资10万元并领取分红等情况;市水利局副处级干部何金勤,于2016年1月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未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投资61万余元事项。其中,陈向华、曹元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反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问题,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陈向华还被移送司法机关。全良娥存在其他违反廉洁纪律问题,受到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待遇。朱江、何金勤存在其他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有的不按规定如实报告因私出国(境)情况。该市商务局原副处级干部陈晓梅在市口岸办工作期间,在未向组织报告、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于2012年至2015年先后4次出国到日本。其中,2014年2月,陈晓梅身在日本,却向单位报告其正在西安休产假,委托单位同事袁某代其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隐瞒其当时身在日本的情况。2015年3月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陈晓梅隐瞒其2014年至2015年赴日本攻读硕士情况。此外,陈晓梅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有的未如实向组织报告本人婚姻变化情况。据了解,该市精神病医院原副院长王永华于2014年1月、2015年1月在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隐瞒个人婚姻变化情况,未如实向组织报告其于2010年3月与刘某离婚的事实。此外,王永华还存在其他违反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问题,最终受到行政降级处分,按程序免去其市精神病医院副院长职务。

  “通报这类典型案件,旨在给领导干部敲响警钟,个人有关事项不是个人私事,必须如实向组织报告。”郴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超告诉记者,此举能够及早发现部分干部个人收入与其财产严重不符问题、部分干部生活作风腐化等问题,从而抓早抓小,预防腐败问题发生。

  [来源:中央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