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纪委对2016年以来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6起省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1.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李亿龙违规收受礼金、享乐奢靡等问题。

  2006年至2016年,李亿龙违规收受党员干部所送礼金共计人民币153.79万元、美元5.9万元、欧元3000元;用公款报销其购买的名牌手表、眼镜等高档物品费用,用公款支付聘请专职保姆的相关费用及生活开销。李亿龙到衡阳任职后,在已配备一辆公务用车的情况下,将原工作地一辆越野车带到衡阳使用,还要求市政府驻长办先后安排两辆超标车专门供其在长沙使用。十八大以来,李亿龙多次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其中7次乘坐飞机头等舱,17次乘坐高铁商务座,12次乘坐高铁特等座;违规占用总面积374平方米的两套公用住房,并长期占用衡阳某酒店一间豪华套间。

  2.怀化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易贵长违规购置和使用公车问题。

  2008年1月,时任怀化市城投公司总经理易贵长,在未按规定办理车辆控购手续的情况下,安排二级单位市监理公司垫资购买了一辆丰田霸道越野车,供其长期使用。之后,市城投公司以监理费的名义向市监理公司支付购车费用60万元。2009年11月,易贵长任怀化市委常委后,仍继续使用该车至2014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

  3.湘电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周建雄违规在下属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领取奖金问题。

  周建雄在担任湘电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将其别墅物业水电、私车保险保养、母亲雇用保姆、妻子旅游、女儿租房等应由个人承担的生活方面费用共计18.25万元,在下属公司进行报销;违规领取多家下属公司各类名目的奖金共计84万元。

  4.湘电集团原党委副书记、湘电房地产公司原董事长(兼)马甄拔长期占用关联企业车辆、违规领取兼职补贴问题。

  2008年至2010年9月,马甄拔违规长期占用关联企业某房地产公司购买的一辆进口奥迪Q7车。2010年10月,马甄拔卸任湘电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后,仍继续使用该车至2016年5月,期间所产生的油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共计26.4万元,在某房地产公司报销。马甄拔在兼任湘电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期间,未经省国资委批准,以董事会决定的形式违规通过了湘电房地产公司薪酬待遇标准,并据此违规领取兼职薪酬共计145万元。

  5.邵阳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陈优秀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陈优秀在担任新宁县县长、县委书记、邵阳市副厅级干部、副市长期间,利用春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以及生日等时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共计215万元。

  6.岳阳市委原副秘书长、汨罗市委原书记白维国违规收送礼金、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问题。

  白维国在担任汨罗市委书记期间,不仅对下属多年多次给其送礼行为听之任之,还利用传统节日等时机,多次安排下属单位用公款准备“红包”供自己送礼;多次安排身边工作人员用公款报销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医疗、住宿、餐饮、健身等费用。白维国用公款送礼以及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共计260万元。

  通报指出,以上6名省管干部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且存在其他严重违纪涉嫌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处分。这些典型案例再次表明,党员领导干部腐败堕落往往从不正之风、享乐奢靡开始,从“四风”上打开缺口。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严格自律,自觉做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表率。

  通报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各级党组织要把“治陋习、树新风”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部署,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执纪审查中,发现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要先于其他问题查处;要强化通报曝光,特别要加大本级查处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四风”陋习问题仍然突出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