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湖南省扶贫办官网公布了30个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县名单。最终,这30个县将每县选择一个贫困村作为乡村旅游扶贫示范项目,每个村可获得100万到300万不等的财政资金,用于发展乡村旅游。
《2017年度乡村旅游扶贫工作方案》规定,每个项目村将获得省级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重点(片区)县从到县财政扶贫资金配套100万元,面上县财政配套或部门投入不少于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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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0个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县名单
湘西州(5):
龙山县、泸溪县、吉首市、永顺县、花垣县
邵阳市(4):
隆回县、新邵县、洞口县、绥宁县
怀化市(8):
麻阳县、辰溪县、芷江县、会同县、中方县、洪江市、洪江区、沅陵县
张家界市(2):
桑植县、永定区
郴州市(1):
汝城县
永州市(2):
双牌县、新田县
娄底市(2):
涟源市、新化县
岳阳市(2):
平江县、华容县
株洲市(1):
茶陵县
衡阳市(1):
衡山县
益阳市(2):
安化县、沅江市
财扶资金使用范围
财政扶贫资金70%必须用于贫困农户参与和直接收益的旅游扶贫项目,补助标准为2000元/人以内。其补助到户资金既可以采取直接帮扶到户的项目,也可以采取股份合作方式共建共有。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
1、贫困农户发展农家观光果(菜、茶、药、竹)园、花卉、农家鱼塘、农家特种养殖园(场)等种养业补助。
2、贫困农户开发餐饮农家乐、农家茶馆,兴办农家作坊开发民族民间工艺品、纪念品、特色食品等旅游商品补助。
3、贫困户新建家庭旅馆,客房、浴室、厨房、厕所、周边环境等设施改造补助。
4、合作共建有收益的游客中心、停车场、商业网点等。
5、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费用。
6、其他有利于贫困农户直接增收且与旅游发展相关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