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请放下你的“武器”,无论是拳脚,还是语言的。
至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一周年了。在湖南,这方面是否出现了一些什么新情况?遇到了一些什么新难题?有了一些什么新措施?
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最主要的受害者,但当前男性也成为家暴受害者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此外,受害人“举证难”如何解决?个人隐私又该如何保护?
3月1日,长沙市天心区政法委召开“构建反家庭暴力联动机制”研讨会。在会上,政府部门、专家、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一起寻求这些问题的答案。
记者周凌如实习生马茜长沙报道
聚焦一男性遭遇家暴者越来越多?
案例丈夫因工作回家晚,妻子不与他说话
“虽然遭遇家暴的大多数是妇女和儿童,应当对此予以足够的重视,但也不能忽视少数的老人和男性也在遭受家暴。”3月1日,在研讨会上,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捷举了一个例子,有一位基层的男性公务员在婚姻中就遭受到了冷暴力。该男子因为工作原因常常回家晚,便无法吃到家里的饭菜。妻子不与他说话,也不给他生活费。“这群人大多数遭受到的是冷暴力,虽然是少数案例,但是也很突出。”
新趋势当前男性受到家暴的比例越来越大
据黄捷介绍,一般来说,女性遭受的家庭暴力以肢体暴力为主,男性遭受家庭暴力以冷暴力居多,“精神暴力比较突出”。有一种说法是,男性遭受的家暴,约占总案件中的15%。
对此,湖南警察学院家庭暴力防治研究所所长欧阳艳文说,妇女
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最主要的受害者,但当前男性遭遇家暴的比例也越来越大,男性成为家暴受害者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男性也会遭受到来自女性施暴者的家庭暴力,如殴打、辱骂等,只不过因为男女在体质方面的差别等原因,男性受害者相对女性受害者,在身体损伤方面会轻微一些。
“但是,不论是对男性受害者还是女性受害者,遭受家暴后,所产生的心理创伤和影响其实都是一样的。”欧阳艳文表示。
此外,有些男性还会遭遇来自家庭的冷暴力,如经济封锁或者不理不睬等漠视行为。
欧阳艳文认为,除了男性变成家暴受害者的一个越来越重的组成部分。老人也会遭遇家庭暴力,但比重相对来说比较小,老人遭受到的家庭暴力更多是来自家庭成员的虐待。
聚焦二受害者个人隐私如何保护?案例她每搬个地方,施暴者就追了过来
在研讨会上,岳麓区法院家事审判庭庭长刘群介绍了一个案例,一位女性受害人遭受家暴,由于信息保护不到位,她每搬到一个地方,施暴者就追到那对她实施暴力行为。
新设想社工代替受害人出庭
“出于个人隐私因素的考虑,很多受害人不愿意出庭。”针对这一现象,长沙市妇联权益部副部长李万锋提出,可购买社工服务,对不愿意自己出庭的受害者,社工代为出庭。
聚焦三受害人举证难如何解决?
案例爸爸打妈妈,女儿证言被采纳
2016年3月,谭玲(化名)向天心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和其丈夫白祥(化名)离婚,理由是她遭遇了丈夫的家暴。
2015年11月14日,谭玲与白祥发生了争吵。白祥将谭玲打伤。经医院诊断,谭玲胸部损伤,左侧第6、8肋骨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经鉴定,谭玲人体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
因为案发时只有谭玲、白祥、白祥母亲及女儿在现场,公安机关在侦查中遇到了麻烦,谭玲、白祥、白祥母亲各执一词。办案人员会同社区妇联专干、幼儿园老师对白祥女儿进行了询问。她说,“进门后,爸爸就打妈妈……,妈妈被打后,就拿杯子砸东西……,妈妈倒在地上,爸爸还在打妈妈……”
新特点法庭重视未成年子女的证言
法院认为,小孩虽不满6周岁,但其对“爸爸是否打妈妈”的事实具有基本的认知、记忆、辨别和表达能力,年龄不影响其作证。法院最后采信了她的证言。2016年12月,白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赔偿谭玲经济损失5.8万余元。目前,此案还在二审之中。
天心区法院反家庭暴力合议庭审判长童广峰说,认识到在家暴案件中子女和父母一方联合做伪证的可能性极低的特点,法庭重视对未成年子女证言的认定。
数据
省妇联家暴去年投诉量多了一成多
本报长沙讯 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一周年。当天,省妇联发布了相关数据,2016年全省妇联系统共接到家暴投诉2437件,较2015年增加284件,上升13.1%,占全年信访总量的28.9%。
省妇联相关负责人介绍,“自《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以来,前来妇联咨询求助的受暴者较以往有所增多,也大多知道报警、收集证据,说明妇女群众的维权意识增强,敢于站出来向家暴说‘不’,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省家暴危机干预中心、鑫晨婚姻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谢拥明告诉潇湘晨报记者,2016年省家暴危机干预中心共接待了35个家暴求助,干预中心积极协调,免费为受家暴方请律师,提供心理安慰和社工帮助,让28起家庭暴力得到终止,其余7起家庭暴力事件也在有序跟进中。 记者谭旭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