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德新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2016年11月26日发布的《2016中国财政透明度报告》显示,2016年,湖南省财政透明度排名大幅跃升至全国第二。

  湖南财政透明度排名大幅提升的原因在于,省财政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将预算公开作为财政改革的“利器”和“头炮”,在完成中央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湖南实际,选择部分领域先行先试,率先突破,通过打基础、抓落实、建机制、强管理,逐步建立健全预算公开长效机制。

    一、“非涉密、全公开”

  实行预算公开负面清单制度,以督查、考核、奖惩抓落实

  截至2016年3月8日,全省102家省直部门全部公开了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比法定时限提前了两天。这标志着省级预算公开成为一种新常态。

  预算公开“齐步走”,背后的原因是,我省实行预算公开负面清单制度,涉密事项上清单,清单之外全公开。2015年初,经报省政府批准同意,省财政厅和省国家保密局一起对预算管理涉密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研究制定了《预算管理工作涉密信息目录》,省级共确定了36项预算管理涉密事项。凡是涉密信息目录之外的财政资金,都应向社会公开,切实做到“非涉密、全公开”。这一做法得到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的充分肯定。

  为防止预算公开“变形走样”,省财政统一公开平台,狠抓监督检查,确保将中央和省预决算公开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统一信息公开平台。湖南财政网设置“预决算信息公开”平台,并保持常年公开状态,同时要求市县也设置集中公开平台。部门预决算信息除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外,必须同步在同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建立督查考核机制。2016年8月,省财政厅制定了《湖南省省级部门预决算公开考核暂行办法》、《湖南省市县财政预决算公开考核暂行办法》,将中央和省关于预决算公开的要求分别量化为5个方面41项、7个方面84项考核指标,量化考评,打分排队,定期通报,并要求所有市县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实行资金奖惩机制。从2016年起,省财政厅将预决算公开检查结果作为我省对市县财政管理综合评价的重要指标,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直接挂钩,对排名靠前的给予资金奖励,对排名靠后的扣减转移支付规模并实行全省通报。

  加强公开监督检查。2016年,省财政厅组织对省级2016年部门预算、2015年部门决算、2015-2016年转移支付资金公开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市县2016年预决算公开检查工作进行专项布置,检查覆盖所有市县,指导和督促市县严格落实预算公开各项要求。

   二、“公开,是最好的监督” 

  全面规范公开政府、部门预算家底和“三公”经费明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省财政树立“公开,是最好的监督”的理念,规范政府、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全方位晒“家底”。

  公开政府家底,“四部预算”全部向社会公开。早在2010年,省财政厅就开始在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报告及相关附表;2014年起,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政府“四部预算”全部向社会公开;2015年起,政府“四部预算”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最末一级“项”级科目,公开转移支付安排和举借债务相关情况,公开分地区的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让社会公众看得更加清晰明白;2016年起,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了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让社会公众清晰地知道政府资金安排的具体方向,同时还细化公开债务限额、债务余额和债券发行、使用、偿还等情况。

  公开部门家底,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范围实现全覆盖。2012年,省财政厅就制订了预算公开“三年行动计划”,当年25家省政府组成部门集中一天时间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得到财政部的肯定,社会反响良好;2013年,公开单位新增21家,达到46家;2014年起,公开范围由省政府序列扩大到省委序列、省人大、省政协、省纪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群团组织、省直厅(局)级事业单位等,实现除涉密部门之外的全覆盖;2015年起,部门预算公开范围在继续全覆盖的基础上,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了经济分类,让公众知道哪些资金用到了工资福利支出、哪些用到了商品和服务支出、哪些用到了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这两个具体分项;2016年起,严格落实新预算法“部门预算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的规定,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向社会公开预算信息,公开表格达到17张,内容更加细化,说明更加详细具体。

  公开收费政策,建立规范收费、资产处置行为的“防火墙”。一是建立清单机制,做到“所有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近几年,省财政厅每年都主动在《湖南日报》公布省本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有效制约了个别部门的违规收费行为。二是规范政府重大资产处置行为。将公开嵌入到资产处置的程序之中,所有省直单位重大资产处置事项,都必须先在《湖南日报》“省直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专栏进行公开公示,无异议后才能进行处置。

   三、“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

  公开分配权力清单和民生政策底线,所有省级专项资金全过程公开

  按照“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等原则,省财政厅公开分配权力清单和民生政策底线,制定了《湖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办法(试行)》,所有省级专项资金实行制度办法、申报流程、评审公示、分配结果、绩效评价等全过程“五公开”,对专项资金公开予以全面规范。

  公开分配权力清单。除涉密信息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目录清单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集中向社会公开,把政府在财政资金安排上的权力清单全面晒给公众看,包括专项资金名称、主管部门、支持方向等要素,让公众清楚地知道政府设置了哪些专项资金、由哪些部门管理、应该找谁去申请,做到广而告之。

  公开民生政策底线。早在2011年,省财政厅就制订了重大民生专项资金分配结果公开“三年行动计划”,当年50项重大民生专项的资金分配文件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原文向社会公开,2012年扩大到74项,2013年起公开范围进一步覆盖“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就业、住房保障、节能环保、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等8大类民生政策性资金,基本上涵盖了所有的民生政策资金。同时,要求县乡基层政府也将这些资金的最终安排情况,通过网站、公告栏等形式向群众公开。

  所有省级专项资金实行制度办法、申报流程、评审公示、分配结果、绩效评价等全过程“五公开”。从2014年开始,省财政厅在《湖南日报》开辟“省级重大专项全过程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专项资金的制度办法、申报流程等关键环节,并同步在省内主要网络媒体公开,评审公示、分配结果和绩效评价由部门自行选择公开方式,最低要求在本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公开;2015年起,进一步扩大全过程公开范围,中央和省级预算安排需要进行二次分配的专项资金,除涉密事项外全部实行制度办法、申报流程、评审公示、分配结果、绩效评价等全过程公开,省委、省政府年中新出台的支持产业发展和社会建设的财税政策,与市场关联度高、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也要实行全过程公开。专项资金公开时,还必须公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方便公众咨询和反馈情况。

  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直接促进了湖南财政透明度跃升到全国第二。更重要的是,我省以规范促公开,通过预算公开、透明,倒逼和推进了预算改革,确保了把钱用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