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日报全媒体讯(通讯员 毛可 记者 段佳)男子徐某与妻子协议离婚后,仍不甘心,继续纠缠前妻。持刀威胁后,强行与前妻发生性关系。近日,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强奸案,徐某一审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邱某经济损失22989元。
2015年10月,被告人徐某尾随至前妻邱某租住的房子楼下,趁邱某打开楼下铁门之际,突然冲出挡住铁门,强行将邱某拖至楼梯间夹层后掐住邱某的喉咙,将 邱按倒在地,还掏出一把折叠式弹簧刀威胁邱某,邱某因害怕被捅伤,双手握住刀刃,被告人徐某继续用左手掐住邱某的脖子,直至邱某无力反抗,松开刀刃。尔 后,被告人徐某将邱某拖进房间,将其推倒至床上,强行发生关系。之后邱某大声呼救并趁机裸身跑出出租房屋,被徐某强行拉回,然后堵住邱某的嘴巴。经法医鉴 定,邱某所受伤情为轻伤二级。
法院说法:被告徐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其行为确已构成强奸罪。被害人邱某造成的损失为22989元,被告人徐某应予赔偿。法院遂依据相关法律条款作出上述判决。 (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