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50岁的肖桂花(文中均为化名)在与丈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谎称自己已离异,在家政所登记征婚。在与男方见面时,先后骗取钱财23800元。近日,娄底市双峰县法院宣判了该起诈骗案。

  2014年8月,该家政所工作人员将李波介绍给肖桂花认识,随后,肖桂花多次以买衣服、金器等为由,向李波索要现金约13000元。

  同年12月5日,该家政所工作人员将凌振国介绍给了肖桂花。次日两人见面,肖桂花谎称自己叫“肖莲花”,已经离婚多年。当日,凌振国就将肖桂花带到家中住下,之后她要求金器陪嫁骗取了10800元。之后,凌振国的儿子打听到肖桂花的真实情况,向公安机关报警。

  法院判处肖桂花有期徒刑一年,罚金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