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夜宵摊旁一泡尿引发命案)

去年7月19日晚上10点左右,长沙市芙蓉区万家丽路和纬二路交界处。胡玲正吃着夜宵时,听到丈夫胡东和一名陌生男子发生了口角,随之两帮人还扭打在一起。

“他们先拿着酒瓶砸,后来又动了刀。”胡玲说,在双方打斗过程中,胡东被刀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之后,刘强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10月19日,此案在长沙市芙蓉区法院一审宣判,刘强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赔偿死者家属23946.5元。刘强家属表示将上诉。

夜宵摊旁发生打斗

起诉书称,去年7月19日晚上9时许,刘强、蒋贵一帮朋友共七人在长沙市芙蓉区万家丽路和纬二路交界处的一号夜宵摊吃夜宵,与此同时,胡东带着妻子胡玲,还有6名朋友在同一地点的五号夜宵摊吃夜宵。

大概10点左右,胡东在小便时与刘强发生了言语上的冲突,“他们喝了一些啤酒,去上小厕时,胡东把尿撒到了我弟弟身上,还讲了一些刺激的话。”10月19日,刘强姐姐介绍。

起诉书指出,双方随后扭打在一起。蒋贵在地上捡起一块石板砸在胡东身上,胡东跑到五号夜宵摊上拿了两把

菜刀追赶刘强。途中,胡东用菜刀对着刘强的左侧胸部砍了一刀,刘强也拿起啤酒瓶砸向了胡东。在追击刘强的过程中,胡东摔倒在地上,刘强便追上去,扑在胡东身上,用胡东手上的刀砍伤了其脖子和头部。此时,蒋贵将两把菜刀捡起来随手扔在附近。

被送往医院的胡东,因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胡东被他人持锐器砍击左颈部左颈总静脉,左椎间动脉断裂引起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他留下了一个不到4岁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