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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离婚,丈夫半年不讲一句话”

  女子伶伶以丈夫刘叶经常半年不与其讲一句话为由,向法院诉请离婚,但未能提供相关证据。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原告伶伶的诉请。

  伶 伶诉称,她与丈夫刘叶于1992年在共同工作中认识并同居,因伶伶当时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1999年双方补办结婚登记。1993年1月长子出 生,1995年3月次女出生。两人认识时,伶伶尚未成年,双方缺乏相应的感情基础,婚后缺乏沟通。伶伶说,刘叶对自己实施家庭冷暴力,经常半年不与自己讲 一句话;丈夫还经常对自己及子女进行辱骂,多次对自己实施家庭暴力。同时,刘叶缺乏对家庭的责任感,在过去三年未支付过家庭生活费用。

  被告刘叶表示不同意离婚,他辩称,平时生活中发生过争吵,但只有一次动手,而且是原告先打了自己。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相识后结婚,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原告要求离婚,但未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因此法院不予支持。

  (文中当事人姓名为化名)

  ■据新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