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桂阳撤县设市新市名的决定(草案)》,同意将“桂兴市”作为桂阳县撤县设市后的新市名。

  “桂水之北谓之阳”,故称“桂阳”。“桂兴”二字既保留原有县名中的“桂”字,意在传承悠久的桂阳历史文化,又汲取“兴”字表兴旺发达,寓意桂阳未来快速发展的美好前景。同时,“桂兴”二字符合国家《地名管理条例》要求,名称具有唯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