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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才网络大赛投票及评审规则

来源:新浪湖南2012年12月10日10:49【评论0条】字号:T|T

  一、投票方式:

  1.网络投票:仅在新浪湖南投票通道进行,每个ip每24小时限投10票,免费。

  2.短信投票:手机用户编辑8156加选手编号,如选手编号为1001则编辑 81561001发送至106695883(1元/条,不含通信费。每个手机号码每24小时限投10票)。

  3.网银投票:点击选手视频下方“网银投票”按钮,按页面提示操作,直到页面返回网站(1元/票)。

  二、投票分值:网络投票占10%,短信、网银投票占40%。

  三、评审规则:

  1.按照投票分值分别取朗诵、播音主持、演讲前12位进入第4环节。大众评审由随机抽取的10位网民担任,占分值20%;专家评审占分值30%;大众及专家评审评分区间60—98分,区间外无效。综合投票分值决定选手在1-3节的排序,分别排名前3位的依次为环节金银铜奖即朗诵金银铜奖、播音主持金银铜奖、演讲金银铜奖。

  2.第4环节在线下进行,由原方案专家评审负责调整为1-3环节的模式。第4环节的选手在1-3环节的票数继续有效,但被淘汰后则无效。

  四、得分统计:网络投票占10%,短信、网银投票占40%,大众评审占20%,专家评审占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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