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梁铨显) 3月17日至19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姜玉泉带队赴衡阳市衡阳县、衡南县、衡东县等地,对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过程中所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就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进行前期调研。市领导谢宏治、段志刚、苏营陪同调研。
此次检查调研根据全省人大城建环资工作座谈会精神,以进一步加强湘江干支流上下游同治和环境保护协作联动,互相学习借鉴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为目的。
据了解,到2016年,衡阳城市污水处理率将达95%以上。我市2014年纳入省政府绩效考核的9个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后工艺项目已全部完成,并对位于我市中心城区的水口山二厂、衡阳化工厂、湖东化工厂等重污染企业实施了淘汰退出,衡钢、中钢、衡重等一批重点工业企业及第三产业共296台锅炉(炉灶)改烧了天然气;全市8台火电机组建成脱硫设施,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改烧项目38个;自2014年2月我市正式启动机动车绿标发放工作,2014年全年即淘汰各类黄标车13947辆,机动车尾气检测站也正在紧张筹建中。通过努力整改,我市2014年空气优良率达94.2%,全市PM10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35%;并彻底整改了衡阳莱德生物药业公司、湘华化工厂、衡阳县阳光陶瓷厂、玉兔化工有限公司、衡山县皕成钙业有限公司、衡阳水口山矿区等企业大气污染严重问题。
自2008年《水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我市开展一系列的水污染综合整治行动。2014年全市完成环保治理及淘汰项目70个,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项目43个,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24个,淘汰畜禽养殖场767个,淘汰网箱579口,全市农村5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已基本划定;在整治工程中,结合湘江风光带建设,我市投入1亿余元,将湘江西岸排污口废水分段截污,分别引入到城西污水处理厂和铜桥港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全面关闭了湘江西岸排污口,投入3000余万元,实施湘江东岸截污工程,全部关闭了湘江东岸排污口;截至2014年底,我市共建成投运12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共计54.5万吨/天,其中,市本级共有3座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达78%;2015年至2016年,除了在中心城区完成松亭污水处理厂之外,我市还计划新(扩)建4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4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成投入使用后,我市城区将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21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率可达到95%以上,能充分满足我市本级的污水处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