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增加“终身禁医”法条
邓利强坦言,现行《执业医师法》没有禁止有问题的医生终身从医的规定,以富平贩婴案为契机建立相关的规定很有必要。他说,此案给广大医务人员一个警醒:医务人员应当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自律管理,提升道德水准和服务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在道德建设方面,原国家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12年7月公布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认真贯彻学习该《规范》应该成为医生的自觉自愿行为。同时,应从立法层面杜绝医疗恶性事件的发生。
中国医师协会呼吁,该事件应引起所有医疗机构警示,医疗机构在加强制度建设以减少医疗不安全行为和恶性事件发生的同时,应加强卫生行政机关对医疗机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以及对广大医务人员加强自律性教育和管理,以医疗道德楷模为榜样全心全意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对话
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
考核不过关医生经再教育可重新执业
京华时报:为什么想到建立执业医师“黑名单”?
邓利强:主要是从信息透明的角度考虑的,随着各地考核制度和公示制度的推进和完善,医生的执业信息也将通过互联网可以查询。近日接连多起医务人员违纪违规事件曝光后,我们重提医生的职业精神和行业自律的必要性,再次倡议广大医务人员弘扬职业精神,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医的意识。
京华时报:“黑名单”的建立有无时间表?信息是否会实现全国联网?
邓利强:因为各地使用的软件系统不一样,因此实现全国联网尚有一定困难,但在信息化的时代,对于异地执业的医生在注册时,当地医疗机构只要登录该医生原执业地点的相关信息系统,就可以看到他的所有情况,虽然方便程度弱些,但也是有据可查的。
京华时报:一旦未通过执业医师考核,被列为“黑名单”,是否面临着终身不能再执业的后果?
邓利强:就像司机被吊销驾照一样,只要经过再教育和培训,通过考核,还是可以再执业的。按照《执业医师法》,对考核不合格的医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京华时报:“黑名单”的建立是否有阻力?
邓利强:是的,必须强调的是,这个“黑名单”和未通过执业医师证考核的原因公示制一样,都是我们目前的计划,其真正的落实执行还需要得到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同意。在这个计划的制定过程中,即有医生和医院反对,说有的医生未通过考核是由于种种客观原因,如果公示具体未过关原因的话,对医生形象和今后的执业生涯都有影响,但我们认为,公示原因是符合公示本意的,公众有权利知道一个医生没通过审核的原因到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