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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减少大医院普通门诊 湖南启动分级诊疗试点

来源:华声在线-大众卫生报2016年6月30日【评论0条】字号:T|T

  今后,大医院一号难求,小医院门可罗雀的情况将得到极大的改善。6月28日,湖南省政府网站公布《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6年,省、市、县三级同步启动分级诊疗工作试点,初步建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诊疗目录和临床路径。其中,长沙市、株洲市全面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其他市州至少选择一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省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所谓分级诊疗制度,就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  

  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如何保障基层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意见》明确,湖南将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逐步向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过渡,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建立全科医生激励机制,在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设置、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 

  同时,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加强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满足患者需求。  根据《意见》,湖南将大力推进社会办医,简化个体行医准入审批程序,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开办个体诊所,就地就近为基层群众服务。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将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整合二级以上医院现有的检查检验、消毒供应中心等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开放。探索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机构、病理诊断机构、医学影像检查机构、消毒供应机构和血液净化机构,实现区域资源共享。加强医疗质量控制,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以及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检 验结果互认。

  分级诊疗制度的核心在于实现基层首诊。《意见》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 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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