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中旬的一个晚上,与往常一样,随着夜色的降临,六合区某村的村民们已熄灯入睡,整个村子逐渐沉浸在一片宁静中。但是这片宁静被凌晨时分几声恐惧的“救命”声和一阵物品的摔砸声彻底打破。
村民们陆续地出家门查看。这才发现,在刚才那几声呼救之后,村里竟发生了命案。而杀人者,竟是平时一贯老实本分的青年林某。
杀人青年被鉴定有精神病
接到村民报警,民警迅速赶到案发现场,现场一片狼藉,而受害人黄某身中数刀,倒在血泊中,已经死亡。经调查受害人黄某为本村人,长期独自一人生活,生前并未与他人结仇结怨。她为何会在深夜惨死刀下,凶手是谁,又是出于何种动机,非要置黄某于死地不可?
就在大家疑惑不解时,一位惊魂未定的老妇出现在民警面前。她万分恐惧地向民警描述了案发时的情况,并语无伦次地告诉民警,杀人凶手就是她一向老实的儿子林某。
根据群众的举报,民警连夜将有重大犯罪嫌疑的林某成功抓捕归案,却发现林某意识模糊、行为诡异。在接下来的审讯过程中,林某对杀人事实供认不讳。而他对杀人动机的解释却令人匪夷所思,林某称,他是在家观看某电视相亲节目时,看到很多的美女在台上,一时情绪亢奋,然后就突然失控产生了幻觉。
联想到之前怪异的言词举止,民警初步怀疑林某可能患有精神疾病,便按照刑事诉讼程序,对林某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鉴定结论表明,林某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杀人时其正处在发病状态。
死者家属要求赔偿30万元
林某归案后,死者家属强烈要求将其处以极刑。得知林某被鉴定为间歇性精神病人,并对其杀人行为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后,死者家属极为不满,并提出重新申请司法鉴定。而再度鉴定的结果仍然是维持原结论。
与此同时,林某母亲的供述也被证实:林某早就被发现有精神病征兆,但家人为保护他,一直告诉他自己要隐瞒,并且也不向外人诉说。而在这个家庭中,林某的父亲就是众所周知的精神疾病患者。
据此,死者家属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的民事赔偿诉讼。要求林某及其父母赔付受害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30余万元。
然而林父长期患有精神疾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而林母年事已高,劳动收入有限,原本就很拮据的家庭,现在又面临更大的债务压力。鉴于此,犯罪嫌疑人家属向六合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
法援律师介入,判赔23万元
法援律师接案后积极应对,在被告林某的主体资格上,援助律师提供了精神病司法鉴定文书,用以证明行为人林某案发时确属限制行为能力人,无赔偿义务。
对于患精神疾病的林父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援助律师也多次往返于其就诊的精神病院,提供了林父长期进行精神疾病治疗的证据,证明其虽为林某法定监护人,却无法履行监护人义务,应当免除其民事赔偿义务。
最终,法院支持了援助律师的意见,判决被告向原告赔偿23万元。具体执行方式,是先以林某的自有财产承担,不足部分则由负有监护义务且有监护能力的林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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