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下一步整改工作措施
目前,我省的整改成果还是阶段性的,还需要坚持不懈,常抓不懈,继续抓好整改工作,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中央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各级党委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各级纪委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党委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责任,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
三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和教育实践活动,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快完善我省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大力推进法治湖南建设,推动制度化、法治化建设。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1-82216463,邮寄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省委大院六办公楼,邮政编码:410011(信封请注明:对湖南省委关于中央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中共湖南省委
2014年6月17日
(原标题: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