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5月22日讯(记者 谭忠欣 见习记者 陈馨怡)为了方便进城务工人员准确了解如何办理其子女入学手续,长沙市特制订《长沙市城区2014年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指南》,各区教育局统一按照发布的办事指南,提供绿色通道,方便入学报名。
长沙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1.小学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年满六周岁,需在长沙城区公办小学就读,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当地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户口簿、身份证、出生证、本市从业证明(合法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本市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和学前教育证明,由住所所在地的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就读。
2.初中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长沙城区公办初中,凡已在长沙城区小学取得学籍的学生,可就地申请,按照一视同仁的原则同等享受城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的招生录取政策。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外地小学毕业后,要求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入读长沙市城区公办初中学校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当地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户口簿、身份证、本市从业证明(合法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本市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学生原就读学校的学生手册等资料,到住所所在地的区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由区教育局统一进行微机派位。(如果在高新区务工且居住在当地,则按照高新区划片招生政策入学。)
3.高中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长沙城区高中,凡已在城区初中学校取得学籍的学生,可以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同等享受长沙高中的招生录取政策。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后,要求随父母在长沙城区就读高中的,于5月5-9日到长沙广播电视大学参加外地回长生报名,参加长沙城区中考,再参加长沙高中阶段教育的招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