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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法院作风新规倡行节俭风尚低碳生活

来源:新浪湖南 2013-01-31 17:59:18

  “法官应崇尚节俭。反对浪费和奢华,反对高消费和超享受。”今年初,长沙市天心区法院《法官作风新规十条》正式实施,新规不仅强调法官应整肃仪容举止,修养个人品行,更将“崇尚节俭”、“低调谨慎”单列,作为广大法官言行准则。1月31日,记者来到天心法院,现场感受该院自实施新规以来作风的转变。

  节约标语随处可见

  “饭菜适量,避免浪费,七八分饱,有利健康。”,“盘中餐不浪费,‘光盘’行动从你我做起”,“少乘电梯多走路健康天天有进步”,“ 一二三层常跑跑,四五六层也不高”……记者看到,在天心法院办公大楼的食堂、电梯、楼梯、水龙头、电灯开关等各处,都张贴了节约粮食、少乘电梯、节约水电等温馨提示。“我们的伙食是按人分配,女同志吃得少,饭菜也就打得少些。”食堂的负责人介绍。为了防止食物腐烂变质造成浪费,该院对于粮食采购、贮存、加工进行严格管理,烹饪的原则是健康卫生、经济适量。见到倾倒剩饭剩菜的行为,食堂的工作人员会主动提醒。

  团拜会贺年卡一律取消

  该院取消了一年一度的团拜年会,务虚会也改在院内会议室召开。同时规定院内各项接待、会议不设主席台,不挂横幅,不摆放鲜花、水果,必要的公务宴请统一设在法院食堂,做到“一杯清茶清会风”。

  传统的贺年卡也取消了,“现代社会有网络、短信这些便捷的沟通方式,取消纸质的贺年卡是为了避免浪费。”马院长说,“提倡节约不是‘抠门’,而是作为公民对于社会应尽的义务,法官无论是公务还是生活,都应当成为倡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表率。”

  “节俭风尚和心态建设”定为年度主题

  “改进作风就是要重构一种秩序,这种秩序从外在来看是言行秩序,内在来看则是内心秩序。”马贤兴院长说。提倡节俭,不仅是反对生态资源的浪费,也是反对心灵资源的浪费。环境资源有限,人的精力和情感资源亦有限。现代生活节奏加快,社会关系复杂,心灵重负导致现代人“都市病”、“亚健康”盛行,处在各种矛盾纠纷化解第一线的法官尤甚。为此,天心法院将2013年定为“节俭风尚与心态建设年”,并提出主题年口号:“我们的生活理念——简单、简朴、简约;我们的生活方式——低碳、低调、低压”,不仅鼓励法官在日常办公和生活中厉行节约,避免铺张和浪费,更倡导法官端正心态,低调生活,培养平恕、超然的良好心境,做到物质上“减负”,精神上同样“减负”。

  十年作风建设路

  早在2003年,天心法院就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出了《法官形象公正规范40条》,40条规范对法官司法活动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严格遵守司法礼仪,规范法官言行举止,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严明司法纪律作风,使法官做到不偏、不玷、不辱、不自毁公正殿堂(法院)与公正化身(法官)形象,并制订了法官文明用语及法官忌语各20句,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十年来,该院在重塑司法作风内涵、展现新时期法院风貌的道路上不断开拓前行,切实有效地提升了司法公信和人民群众对法官队伍的满意度,在公众满意度测评中该院多年来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2013年该院在总结过往作风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对40条规范进行了进一步提炼和整合,并首次将“忠孝谨信、修身齐家”等中华传统文化精髓与节俭、低调、勤勉等规定相结合,推出了《法官作风新规十条》,从工作纪律、审判理念、礼仪形象、个人修养、力促节约等方面对法官作风作出了严格要求。

  “新规的十条规定,对我们的言行来说都是一个严格的约束,但是我们都非常支持。因为法官作为居中裁判者,不仅是要做到公平公正的审判,还要让当事人、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法院是一个维护社会正义的、严肃中立的机构。行使审判权力的法官应当有与庄严的法庭相匹配的端庄仪表、举止,更要成为社会良好风气的表率。”该院民一庭的法官童广峰说。

  附: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法官作风新规十条

  一、法官应严守纪律。干净做人,清白做事。不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来院办理业务人员的任何钱物及其请吃、请玩活动。不泄露审判秘密和工作机密,不出卖人格。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有聊天、打牌、上网炒股、玩游戏、打瞌睡、吃零食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二、法官应坚持中立。在审判执行过程中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不得以言行和情绪对任何诉讼参与人表现出任何歧视。除基于履行法定职责外,不得对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发表评论或提出处理意见。

  三、法官应胸怀正义。秉持司法良知,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国有资产、重大集体资产和社会公共利益安全。注重保护社会弱势群体权益。

  四,法官应弘扬诚信。鼓励孝道友善,反对和制裁失约失信、欺诈行为,防止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财产保全、追加案外人和采取强制措施应严格依法,谨慎进行。

  五、法官应注重礼仪。一切言行举止应与法官身份相符。开庭、开会、参加重大活动按要求规范着装,工作时间提倡着正装。不穿戴与法官身份不符的服饰,不染彩发,不嚼槟榔和口香糖,坐姿、站相、步态符合礼仪规范。庭审和公务活动应当使用法律用语和规范用语、文明用语。待人处事冷静客观,理性平和,不说服务忌语,不说黑话、脏话、粗话、市井话。不与当事人发生争吵,不激化矛盾。

  六、法官应服务群众。耐心倾听群众意见,及时回复群众关心的问题,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和群众接待,切实做好法律解释、法治宣传和思想疏导引导工作,彻底杜绝“生、冷、硬、横、推”的衙门作风。但不得向当事人推荐或介绍律师、法律工作者,不得就未决案件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提供法律意见。

  七、法官应勤勉敬业。严格依法依规从事审判执行活动和法院其他工作,不得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充分认识法律文书的神圣性,确保法律文书不出差错。一切工作应严守操作规程,认真对待,一丝不苟,避免发生差错和安全事故。

  八、法官应低调谨慎。不得违规使用警车、公车,不得酒后驾车,不在公众场合和社交场合逞能,不发表不当言论,不追求名牌、时尚和奢华,避免引发舆论炒作,损害司法形象。工作日中餐不饮酒,业余时间不酗酒。谨慎驾驶,杜绝交通违章和事故。

  九、法官应修养品行。保持身心健康,心态阳光,乐群友善。坚持终生学习,把学习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不断充实提高修养自己。注重健身,积极参加正当、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关爱家庭。修身齐家,重视亲情,承担家庭责任,减少应酬社交。孝亲教幼,和睦夫妻与兄弟姊妹,友爱邻里,示范社会良善风尚。

  十、法官应崇尚节俭。反对浪费和奢华,反对高消费和超享受。外出办案、出差、社会调查应轻车简从,低调出行,节约开支。日常工作和生活坚持从节约一张纸、一度电、一粒米、一勺水开始,尽量少开车,少乘电梯。自觉做好“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示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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