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孩子本是人生的一件喜事,没想到小孩生出来了,产妇腹中却少了一个器官。
4月17日,澧县张公庙镇村民肖世玉向记者反映,他的妻子匡凤在临澧县第二人民医院生了小孩,过10天才知道自己的脾脏不翼而飞。
(一)
匡凤是临澧县合口镇人,与肖世玉结婚后去了贵州打工。3月21日,匡凤来到临澧县第二人民医院即合口镇卫生院进行产前检查,检查后,该院建议匡凤住院观察48小时。尔后,医院告知孕妇羊水已破,已到临产期,并通知她准备第二天分娩。次日凌晨1时许,医生又告诉匡凤胎儿心律不是很好,要立即剖腹并将手术提前到凌晨3时。采访时匡凤告诉记者:“进入手术室打了麻药,起初我不仅能听到医生谈论打麻将的声音,还明显感觉到她们用手在腹部用力挤压,后来就失去了知觉。”
约半个小时左右,婴儿顺利出生,就在医生准备缝合手术刀口时,发现肚子里还有很多血,于是,医生告知家属需做剖腹检查,经家属同意签字后医生做了手术。上午9时许,匡凤被推出手术室。
母婴平安,一家人高兴不已,但匡凤还是非常虚弱,没有什么知觉。“几乎跟死人一样。”匡凤的母亲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还是一脸的泪水。10天后,医院通知产妇出院,但产妇仍感不适,其家属要求进行全身检查,此时,医院才告知产妇的脾脏已切除,并送到常德力源医学检测中心做切片检查。
(二)
生小孩却少了一个器官?产妇及家属犹如当头一棒。“女儿才29岁,今后的日子怎么过?”匡凤的母亲当即昏了过去。
随即,匡凤家属要求医院给个说法,该院同意退回产妇的住院费用约1万元,另补5000元的营养费,但家属没有同意。此后,家属多方求援奔走。合口镇政府多次向院方了解情况,并会同县卫生局调解,但直至4月17日双方也未能达成协议。
据了解,医院自通知产妇出院之日起,就不再对产妇和婴儿进行护理。对此,该院院长尚显东解释说:“产妇母子平安,医院的治疗早已结束。她们还住在医院,影响医院的正常秩序。”
万般无奈之下,4月17日,产妇家属向记者打来求助电话。当日上午,记者赶到临澧县第二人民医院时,家属已在医院门口扯出了“还我器官”等字样的横幅。与此同时,合口镇政府领导和派出所干警也赶到医院进行调解,患者家属向医院索赔30万元,但医院只同意赔偿10万元以内。
尚显东告诉记者,匡凤的这种病历比较少见,有原发性病史,生小孩时不可能不增加腹压,这样就有可能造成脾脏破裂。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先抢救生命,切除脾脏时来不及通知家属。
然而家属告诉记者,他们(医生)只说做剖腹检查,并没有说脾脏出血要切除,就算手术时间再紧,做完手术后,也应该告知。20多天了,家属还没见到被切除的脾脏。
这次调解由于赔偿数额差距较大而没有结果,双方约定4月19日下午再次协商处理。
(三)
问题没有解决,矛盾逐步升级。
4月19日下午4时,按约定双方在合口镇法庭见面,由镇人大主席负责调解。争论的焦点有三个:一是产妇的脾脏本身有无问题,二是切除脾脏应不应告知家属,三是赔款额度。
医院方委托律师认为,医生术前已按规程进行多方面检查,但相关规定中没有要求检查脾脏。脾脏破裂的原因一是医生助产时外力所致,二是脾脏本身具有瘀血肿大和病变,这两个原因缺一不可,同时具备脾脏才会破裂。而脾脏切除后没有告诉家属的原因是产子之后,清宫时发现有出血点,并和患者家属商量进行一次剖腹勘察,这个手术家属签了字。从医院这个行业的常规来看,医生不仅找到病因,还要解决问题。剖腹勘察是个广义告知,当有问题时则应采取相应措施。而送检的结果显示,匡凤的脾脏是“慢性瘀血性肿大,脾破裂并出血”。至于赔偿数额,他只能按照委托方授权范围答应赔款10万元以内。
当家属要求解释这一赔款额度时,律师不予回答。其实,4月17日,记者采访时,院长已经做出解释,医院只能按照脾脏切除后病人伤残级别来定,脾脏损失的级别一般在六到七级,如果医院只负责50%,赔偿金额就是10万元以内。
很显然,律师的解释没有让家属满意。当天的调解没有结果。是不是医疗事故,最终是否会走司法程序,还要看事情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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