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 胡锦武)冒充私家侦探,谎称拍到领导“不雅照”,并以将照片寄给领导的老婆和纪委相要挟,敲诈江西73名领导钱财657万元,湖南男子陈洪2日被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同案犯陈晨、李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11年9月初,陈洪、陈晨、李源等人经策划商量后,在湖南长沙购买印有合成领导头像的淫秽照片、写好内容的敲诈信件、和照片相对应有详细的 名单地址的通信录等敲诈勒索资料。9月9日,3人从湖南娄底来到江西南昌市,购买400个信封和邮票,由陈洪、陈晨两人照着买来的敲诈勒索资料上的信息 (主要是江西省、市、县三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高管)将名单和地址填写到敲诈信封上。
随后,3人将买来的合成领导头像的淫秽照片和敲诈信装进信封贴上邮票后,分别在南昌市、新余市投递,寄给了江西省委领导1名、南昌市有关领导8 名、萍乡有关领导15名、九江有关领导49名,每封敲诈信均要求被害人汇款9万元,共计金额657万元。直至案发,没有一名被害人向3人提供的3个银行账 户中转入钱款。
法院审理认为,陈洪、陈晨、李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要挟的方法索取他人钱财657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但鉴于犯罪未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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