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万行政村需万亿投入
《21世纪》:那么,目前的农村环保存在哪些突出问题?
潘碧灵:近年来,国家对“三农”工作越来越重视,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2011年中央财政“三农”支出超过万亿元,与上年相比增长21%,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基础设施改善和农村社会事业进步。但相对而言,农村环保却投入不大、推进不快, 2011年中央财政投入40亿元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仅占当年“三农”投入的比例不到4‰。截至目前,通过“以奖促治”政策整治村庄仅1.6万个,按环保部、财政部规划,到2015年也只能治理6万个,相对全国60多万个村庄任重而道远。比较政府对城市提供的环境公共服务,农村一块无论覆盖面还是公平性存在巨大反差。
此外,多年来我国的环境管理体系是建立在城市和重要点源污染防治上的,在制度层面上对农村污染及其监管重视不够。目前农村环境管理机构不健全,乡镇基本没有环保机构,缺乏必要的监测、监察设备和能力,农村环保的政策、法律、标准体系不健全。
《21世纪》:应该如何从根本上改变上述现状?
潘碧灵:我建议中央对全国农村环保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把农村环境整治纳入“两型社会”和新农村建设总体战略,作出全面部署安排,像近些年全面推动其他 “三农”工作一样,出台一个加快农村环保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导思想,确定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中央的一号文件,多次围绕农村问题展开,农村的方方面面都涉及到了,唯独没有注意到农村环保。而如果农村环保再不发力,而是按照目前这样的工作力度和节奏做下去,到2020年农村小康社会的目标肯定无法实现。因此,我建议,希望明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锁定农村环保。
农村环境整治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环保、发改、财政、农业、林业、建设、水利、国土、卫生等多个部门,需要各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整体联动,才能取得实效。建议建立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农村环境整治示范工作的综合协调、资金整合、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等工作,特别是应按照“渠道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加强涉农资金、项目的整合。
《21世纪》:除了联合整治,农村环境整治投入也是关键。自2008年中央财政首次设立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以来,四年只安排了资金80亿元。您如何看待农村环保工作的资金缺口?
潘碧灵:每个村的治理需要200万-500万,全国有60多万个行政村,按80%的治理面,需要投入过万亿。从资金来源上,必须着眼于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中央财政大资金投入主导,地方政府加强资金配套,积极推动农民投资投工投劳,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保,各级排污费、土地出让金等专项资金可明确一定比例用于农村环境整治,力争到2025年全国80%以上的村庄得到治理,“十二五”东部、“十三五”中部、“十四五”西部基本实现农村环境整治全覆盖,确保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
《21世纪》:您认为,农村环保整治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潘碧灵: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从源头上控制农村污染的蔓延。这就涉及到如何对化肥、农药、农膜等生产制定严格环保标准,对物品包装提出限制要求。
同时,农村饮用水安全、农业面源污染、土壤污染、农户生活污水和规模化畜禽养殖等领域,既是治理的重点也是难点。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当研发、引进和推广应用国内外的技术。如秸秆综合利用、测土配方施肥、土壤综合防治、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应用技术等,并加强高效安全肥料、低毒低残留农药、土壤污染治理、农林生态修复等技术的研发。
《21世纪》:在农村污染的治理手段上,如何实现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的协同?
潘碧灵:我认为,“以奖促治”是一个很好的抓手,通过农村生态建设示范,推进农村污染的治理。目前,“以奖促治”还不尽完善,国家还需要研究制定一些配套政策,比如生态功能区等生态补偿资金与农村环境整治如何挂钩,对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有机肥生产、废旧物资回收如何给予补贴,对从事农村环保规划方案编制、技术研发推广、工程项目治理等方面的单位和公司如何给予税费优惠等问题。
同时,相关的法律法规配套也不完备。国家应尽快出台有关土壤、畜禽养殖、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我建议,国家应借鉴通乡通村公路、沼气池建设等强农惠农政策做法,把农村环保整治内容分类,根据项目确定国家奖励、地方配套、农民自筹的标准,以利于奖励政策、配套资金的落实,同时也可以推行先建先治先补等激励措施,调动地方和农民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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