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彭玮蔚 通讯员 朱维坤)利用摩托车作为抢夺工具,趁市民外出散步时警惕性不高的机会,犯罪嫌疑人在市内疯狂抢夺了9名市民佩戴的金项链,金项链价值共计10余万元。记者昨日从岳麓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于昨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李某、刘某、卢某进行了批捕。
案发后,公安机关经对案情详细分析,发现几起案件的作案手法基本一致,犯罪嫌疑人均是利用摩托车作为抢夺工具。
10月23日下午3时30分许,雨花巡警大队便衣民警在长沙市雨花区洞井铺警务站附近守点布控时,发现3名骑着摩托车的年轻男子行迹十分可疑。见民警前来,3名男子立即逃窜,民警随后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之后,犯罪嫌疑人李某、刘某、卢某相继抓获归案。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交代,2011年8月以来,陈某先后纠集李某、刘某,在长沙市内抢夺他人(一般都是戴有黄金项链的单身女性)黄金项链。事后,三犯罪嫌疑人将抢得的黄金项链销赃给卢某,销得的赃款3人一同平分。卢某在明知回收的黄金项链来路不正的情况下,仍以300元每克的价格回收犯罪嫌疑人抢夺的黄金项链,并加价转手出售,从中牟取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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