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湖南坚持依法打击与系统治理相结合,既办大案也查小案,推动惩腐打“伞”与扫黑除恶同频共振,守护三湘四水安宁。
01
怀化:问题线索“清仓见底”
怀化纪检监察机关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纳入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和巡察检查重点,构建形成“三级纪委书记抓扫黑除恶”的责任体系。市纪委主要负责同志直接批办签批交办100余件问题线索,并深入新晃、沅陵、辰溪等县,协调调度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在坚持“一案双班”“一案三查”的同时,对辰溪覃善云案等实行领导班子包案督导,开展150余次监督检查,15人因推动扫黑除恶工作不力受到处分。
怀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巡察机构、政法机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全面起底问题线索。明确由信访室、案管室共同研判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实行“清单式”线索管理。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后,市纪委监委迅速组织力量核查办理。目前,市纪委监委受理的74件中央督导组交办案件线索全部办结。
为确保问题线索“清仓见底”,怀化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组织多轮次逐案过筛,查处了中方县委政法委原书记袁某、中方县泸阳派出所教导员周某等一批“保护伞”。截至目前,怀化市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830件,立案217件,党纪政务处分142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立案的案件中涉及处级干部5人,提高了“打伞破网”质量,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共有18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自首。
02
湘西:交叉办案合力围剿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湘西州纪检监察机关重点聚焦矿区、城区、郊区和农村的涉黑涉恶问题,严查隐藏在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截至目前,已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640件。
对于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多、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案件,集中各方优势联合出击。古丈县向卫民涉黑团伙涉嫌敲诈勒索、暴力讨债、破坏选举等犯罪多达12类53起,对此,州委成立以纪委监委、政法、公安、检察和法院主要领导组成的专案指挥部,5名厅官披挂上阵,调集精干力量100多人合力“攻坚拔寨”。目前,已抓获该团伙成员19人,对4名公职人员采取了留置措施。
坚持“一案三查”,釜底抽薪。根据省委巡视组转办花垣县王某雇凶杀人涉黑势力的问题线索,端掉了王仕勇为首的涉黑团伙成员27人。州纪委监委顺势开展“一案三查”,对充当“保护伞”的花垣县税务局原局长彭世明等7人进行了查处,查封收缴涉案资金3700多万元,既清除了黑恶势力、摧毁了保护伞,又有力推动了该县矿业整治和发展。
截至目前,湘西州有160人因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推动专项工作不力等问题被处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11人、“保护伞”33人、问责116人,其中处级干部8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