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刚6天便与他人赌博、约斗,随后持枪杀人致一死一伤,湖南邵阳男子张华佰一度携枪潜逃,半个月后被警方抓获。12月20日,湖南高院二审宣布维持一审法院对张华佰的死刑判决。

  2017年3月19日,湖南邵阳警方悬赏3万元抓捕持枪杀人的犯罪嫌疑人张华佰。据警方通报,3月18日17时许,在邵阳洞口县石江镇石田村,张华佰因纠纷与受害人陈某能(男,1992年9月出生,洞口县石江镇江潭村人)发生冲突,张华佰持自制火药枪朝陈某能开枪,造成陈某能死亡。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犯案前,生于1983年的张华佰已两度入狱,共犯下5个罪名,而且早有持枪犯罪前科。其判决、减刑裁定显示,2010年8月30日,张华佰因犯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14年8月15日,张华佰又被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三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4年。张华佰服刑期满日原为2018年1月12日,服刑期间因有“悔改”表现,获裁定减刑10个月。在前述持枪杀人案发生时,张华佰刑满释放才6天。

  2017年5月3日,潜逃一个半月的张华佰向围捕民警缴械投降,这起震动当地的“3.18”持枪杀人案成功告破。

  据法院查明的事实,2017年3月18日,刚刑满释放的张华佰便与人赌博,因怀疑陈某某“出老千”导致其输钱而殴打陈某某。陈某某的堂弟即被害人陈某能为此与张华佰相约斗殴。张华佰将其与陈某能相约斗殴之事告诉谭朝华、谭丁建,谭朝华遂帮助张华佰向傅乐借用枪支。傅乐安排将枪支送给张华佰,黄贺还驾车将张华佰送至斗殴地点。陈某能驾车搭载王某赶到后,下车掏出匕首走向张华佰,张华佰持枪朝陈某能的右脸部开了1枪,致陈某能因重度颅脑损伤而死亡,随后又开枪击中王某,致王某轻微伤。公安民警抓获张华佰时,查获张华佰持有的霰弹枪1支。

  2018年5月22日,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张华佰犯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谭丁建、谭细华、黄贺、傅乐等5名被告人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窝藏罪判处十三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湖南高院二审裁定维持该判决。

  湖南高院副院长邬文生介绍说,该案系落实依法严惩方针、对被告人依法判处死刑的典型案例。张华佰在2008年至2011年间5次纠集多人犯罪,其中3次为谋取不法利益插手当地煤矸石开采,其在刑满释放后6日又因赌博随意殴打他人,并在斗殴过程中持枪近距离射杀陈某能、王某,致1人死亡,其犯罪情节恶劣,犯罪后果严重,张华佰还吸食毒品。对张华佰依法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充分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