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2月18日讯(记者 王义正 通讯员 李玺)12月18日,长沙市消防支队曝光第二批存在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单位。

  湖南高城消防实业有限公司、湖南省消防工程公司、湖南省自强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湖南方圆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单位因存在消防安全不良行为被曝光。

  此次被曝光的单位中,湖南高城消防实业有限公司在长沙国际金融中心普拉达商铺室内装修工程项目中违法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湖南省消防工程公司在长沙市李自健美术馆工程项目中违法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湖南省自强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建总部国际二期、红星嘉和苑新建工程项目中违法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湖南方圆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在长房云时代、岳麓区国家大学科技城新建工程和湖南福晟钱隆国际、长沙松雅湖吾悦广场室内装修工程项目中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在福晟翡翠湾、新里程广场地下室工程项目中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

  针对上述消防安全不良行为,长沙消防均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要求各单位及时进行整改。下一步,长沙消防将继续加强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推动社会单位和个人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附件:长沙市消防安全不良行为曝光信息表(2018年11月)

序号

单位名称

消防安全

不良行为

认定依据

工程名称

1

湖南高城消防实业有限公司

违法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根据《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或《湖南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长沙国际金融中心L124-L224普拉达商铺室内装修工程

2

湖南省消防工程公司

违法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根据《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或《湖南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长沙市李自健美术馆工程

3

湖南省自强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违法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半年内因同一违法行为被市消防支队处罚第二次

中建总部国际二期新建工程

 

红星嘉和苑二期13、15栋及地下室新建工程

4

湖南方圆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

半年内因同一违法行为被市消防支队处罚二次以上

 

根据《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或《湖南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长房云时代A区三期项目新建工程

岳麓区国家大学科技城(东)安置小区一期(1-8栋住宅、10栋幼儿园及地下室)新建工程

 

湖南福晟钱隆国际8栋集中商业装修工程

 

长沙松雅湖吾悦广场5栋部分店铺室内装修工程

 

5

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

半年内因同一违法行为被市消防支队处罚二次以上

根据《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或《湖南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