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刘某通过“滴滴打车”网约车平台约了一辆顺风车从邵阳去衡阳。开到半路,驾驶人要求提前给五星好评。被拒绝后,驾驶人一怒之下竟然殴打刘某,并将其甩在高速公路,随后扬长而去。被打后的刘某又惊又怕,只得赶紧拨打电话报警。。。
事件经过
据刘某陈述,来接她的顺风车并非是她预约的车,但由于急着赶高铁,她便没有计较。谁知半路驾驶人竟要求刘某提前给五星好评,刘某不同意,并表示到目的地后再给。被拒绝的驾驶人一怒之下临时停车,扬手就开始打刘某。
民警了解情况后进行前期处置,目前该案已移交至当地派出所。如果情况属实,该驾驶人涉嫌殴打他人,那么他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微博网友评论
@焦点扯谈
滴滴顺风车已经被这些专业“黑脑壳”车搞得变了味。请公示后续结果,这种人就应该直接吊销驾驶证!要不然还要出来祸害别人!
@周不歸周
这司机真的脑子有毛病,想要好评就规规矩矩的,把服务质量提升上来,别搞一些花花肠子。还不是同一辆车,中途叫女乘客给好评,凭什么要给你。但乘客朋友真的要注意了,这种时候应该报警解决,以免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蓝色骨头Mavs
希望网约车平台能严格控制司机监管,这种司机的车谁还敢坐呢?以后自己坐顺风车也要留心!
@为什么显示不了西瓜
为了要好评做出这种事情也是大开眼界,强烈要求点评机制增加负星制度,有负星的直接对接单进行相应限制。另外最生气的就是处于弱势的女同胞们维护自身权利真的好难,难道每次都要被打了被掌掴了受到伤害了之后通过曝光这种方式来弥补所受伤害吗?为了保护好自己,以后能够掴回去,决定去练俩肌肉。
再看看这些案例
因言语冲突引发肢体冲突
2015年12月24日20时许,贾某通过某网约车平台的软件接单,在北京石景山区某饭店附近搭载高某。车辆行驶至石景山区五里坨某路附近时,贾某因不满乘客高某对其辱骂,要求高某下车,后在路边用拳头对高某面部进行殴打,致高某双眼钝挫伤,左眼眶内壁、下壁骨折等伤情,经鉴定为轻伤一级。最终,法院判贾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
2016年8月9日晚9点,网约车司机张某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鹿鸣苑小区北门外路面南侧机动车道上,因琐事与46岁的乘客董某发生争执,后使用拳头击打对方头面部等,打掉其两颗牙齿,并导致董某在饮酒状态下,头部受外伤造成蛛网膜下腔出血,脑疝形成,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次日早上6点,张某在出租屋内被警察抓获。检方认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五星”好评问题引发的冲突
2016年6月22日,乘客董女士通过滴滴平台打了一辆快车。当日中午,司机给董女士发短信、打电话进行辱骂威胁,指责董女士给其一星差评。而董女士称,她此前作出的评价为五星好评。
2016年7月某日,因与网约车司机发生不快,安徽肥西一女子给了司机一个差评,可她没想到由此遭对方的报复,电话号码被恶意发布到网上,连续两个月受到了不间断骚扰。肥西县城关派出所通过调查取证,成功为女受害者揪出了背后的“黑手”。
蜀黍提示
现在不管去哪,出门前,只要手机一点,即可约车上门,已经有越来越多人选择这种出行方式。其实,搭乘网约车出行,大家最关注的就是安全问题,在此,蜀黍发布几条乘坐网约车的安全防范小提示,希望大家出行愉快,出入平安。
一、记下车牌和司机信息给家人。乘坐网约车时,要把车牌和司机的信息记下来,并发给朋友或者家人。上车后给朋友打电话或者微信语音,在通话中“恰巧将自己所乘坐车辆信息”告诉朋友。
二、上车坐司机后面的位置。上车一定要坐司机背后,单独一人最好不要坐在副驾驶位置。
三、不乘坐与约定车辆不符的车。如果乘车时发现实际车辆与网约车平台登记的车辆不一致,请不要乘坐。
四、随时注意行车路线。很多人上车后就自顾自地玩手机听音乐,甚至有困意就睡觉,在夜间单独坐车的情况下,要避免这种行为。上车后要打起精神,注意观察司机驾驶的路线,发现不对及时在有人的地方喊停车。
五、第一时间求救报警。如果遇到不法侵害,要保持冷静,寻求时机向路人求助,也可以记住对方体貌特征,第一时间报警。
六、遵规守法文明乘车。即使是乘客,乘车途中也务必遵守交通法规,不指使司机违法。文明乘客,和谐共处,旅途中才会更安全、舒适。
结语
网约车的出现便捷了人们的生活出行。提升出行效率,提高生活品质,应是网约车促进社会发展的作用所在。网约车不应成为制造冲突矛盾的焦点,当前一些混乱现状是网约车公司管理疏忽的体现,也是个别司乘人员无视职业操守,跨越道德底线的反应。网约车公司监管体系不健全,管治不到位,这是未来急需解决的难题。而对于网约车驾驶人及乘客来说,只有谨遵交通法规,牢记安全常识,秉持社会公德,网约车体验才能更上一层楼。新业态需规范,人民利益是核心。相信在国家、社会、个人的共同努力下,人们生活出行势必更安全便捷!